第(1/3)頁 “王翦滅了三國,其教出來的兒子王賁滅了二國,陛下方以武城相封,授為武城侯。 “頓弱為天下考慮不惜此身,不惜要縱橫一道就此消逝。其站在所有朝臣對面,橫眉冷對千夫指,駁倒諸子。陛下喜不勝收,破例封為徹侯,以其所學縱橫為號。 “秦國有才能之人如天上繁星,不知凡幾。王綰十年內政不見差錯。李斯上《諫逐客書》重攬朝臣,又諫出陛下一統六國之心……他們對秦國的功勞如奔騰東海,見不得底。 “但封徹侯者,唯有王翦,頓弱二人也,可見徹侯難封! “然,數年不上戰場,未對秦國立下武功的蒙驁病死,長安君為蒙驁要徹侯之位,更以冠軍之號。永冠全軍,這封號比最為尊崇的‘武安’兩字更尊崇,將古今名將都壓了一頭。 “如此不合理的要求,陛下應允了。陛下以長安君在朝堂大顯威名而從了此諫,這是要以徹侯之位堵住長安君的嘴——長安君既然要除貴族,又何以王權破例請徹侯? “陛下早已看出長安君和老師的想法,此絕對不是無的放矢,而是有意為之。沒有蒙驁之事,陛下依舊會推長安君至僅次于王位的高點。以陛下的威勢,這并不難做,當朝宣布即可,沒有人敢有異議。 “老師不要太過高看長安君,也不要太過小看陛下。陛下高居王位,以人身,行神事,要天下人不敬之若神便畏之若神,靠的不是嬴氏一族的血脈。而是賞罰分明的為人,戰滅六國的武功,尸殍千里的殘忍,一力變法,改分封為郡縣,頒布書同文,車同軌,行同倫等政令的大無畏。 “老師,不要再和長安君為難陛下了。你們要打破的貴族,正是你們所仰仗的特權。用天所賜予的力量來逆天,這太荒謬了。 “孟子說:‘窮則獨善其身,達則兼善天下。’弟子不是孟子門下,弟子是荀子門下,弟子不信孟子之言。所以弟子懇求老師,也請老師勸勸長安君,收手罷。 “二位才能,十個張蒼也不能及也。但請二位將這些才能獨善其身便好,不要兼善天下。沒有你們的天下,會更善?!? 一口氣說完了心中所想,張蒼忐忑地等待老師回應。 以往他都是受教方,這是他第一次和老師荀子論道,沒想到卻是以如此激烈的方式。 “說的好,真好啊?!? 荀子歡喜之情溢于言表,生平第一次得到老師盛贊的張蒼卻是渾身不自在。 他干笑一聲。 “老師,伱別嚇蒼。” 他在秦國這件事上全盤否定了老師,強力批判譴責老師所作所為。老師不但沒生氣,還大夸他說的好。 他害怕惶恐,擔心老師下一句便是“你已青出于藍勝于藍,不必求學于我”,順理成章將其逐出師門。 “青,取之于藍,而青于藍。冰,水為之,而寒于水,你……” “老師,你打蒼罷!蒼方才胡謅!該打!” 張蒼慌忙打斷荀子言語,伸手胖乎乎的兩只大手。如同在稷下學宮上課時犯錯誤一樣,緊閉著眼,眼皮不斷顫抖,等著被打。 手心的火辣沒等來,等來的是頭頂的溫暖。 張蒼睜眼,見老師一臉慈愛地撫摸其頭,暖意從頭頂直達心間,比冬日里火盆的火焰更加溫暖。 “胡謅是要挨打,但你不是胡謅,你是深入思考過的,不該打。 “蒼龍不與魚蝦遨游,猛虎不與牛羊同行。韓非,李斯二人皆乃大才,表雖溫雅,內卻孤傲,偏偏卻和你這天天妄想成神飛仙的憊懶子相交甚篤。我還奇怪你是如何讓他們另眼相待,原來,你也是大才。 “不盲從,知質疑,會思考,這很好。秦王未予你高官厚祿,你卻自愿為其說話,從個人魅力這一點來看,秦王比君上還要高。 “你說卿小看秦王,此是事實,但你有沒有小看君上呢?你常常與君上在樓臺相遇,與君上共行荒唐之舉,你以為君上只會荒唐乎?” 張蒼欲言又止,訕笑一下。 雖然去樓臺不被秦律禁止,也不違背道德,但在恩師面前,他還是很不自在,有種沒穿衣服的恥辱感。 “樓臺的君上只是君上的一面,不是君上的全部。你所陳述的事實是正確的,但是引申出的結論卻不是。你對君上有偏見,在偏見存續之時,只要涉及君上,再正確的話你也聽不進去?!? 荀子熄滅火盆中的火焰,從木柴縫隙能看到底部是漆黑的木炭。木柴燃燒時間很短,冬屋中的溫暖主要是依靠底部的木炭。 荀子向火盆內丟木柴是為了讓火盆中的明火更旺一些,老年人都喜歡烤火。 扭頭看著窗外飄飛的毛毛細雪,荀子道: “這個冬天你若是沒了木炭,冷不冷?” 張蒼點點頭。 “自然是冷的?!? 荀子指著窗外。 “那他們呢?這些無官無爵的平常百姓,買不到木炭,要如何渡過這個寒冬呢?光是燒木柴,沒有持久火焰取暖,這個寒冬要殺死許多人。這樣的生活,你說他們愿意過嘛?” 秦朝的取暖條件并不是特別優越,除了在屋內把窗戶、門口貼上棉條、掛上厚厚的毛毯之外,燒炭火也是秦人取暖方式中不可缺少的環節。 但是在秦朝,獲得炭火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炭火在秦朝也算是一件珍貴的商品,只有王室貴族才能用得起。 普通群眾不像貴族一樣,有錢就能買到炭,他們只能在衣物和取火上想盡辦法。 在衣服的選材上,這些普通群眾通常會選擇動物的皮毛,有些百姓在冬天到來之前會進山打獵,打下來的獵物的皮毛會被當作縫制衣服的材料。 除了動物的皮毛之外,他們也會找一些厚實的樹葉和柴草均勻放置在衣服里面。雖然衣服的厚度有所增加,但并不能達到保暖的效果,不少百姓還是靠意志度過冬天。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