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她清了清嗓子,繼續道:“一,兇手因為某種原因無法離開這里,所以只能就地處理;二,兇手根本不在乎尸體會不會被發現,所以隨意處置。其中第一種情況在本案中不成立,所以只可能是第二種情況,即,兇手不在乎尸體被人發現。” “等、等一下……”王為聽得有點懵,“為什么第一種情況不成立?說不定是醫院里值班的醫生干的啊,因為不能離開醫院,沒辦法把尸體藏到外面的樹林里,所以扔進電梯井里,這不是挺合理的嗎?” “因為第一種情況有更優解。”喬月螢說道,“如果兇手在當時無法離開醫院,大可以偽裝成意外搶劫,只要在行兇之后拿走錢包和值錢的物品就夠了,沒必要辛辛苦苦拖這么遠的距離,所以我判斷是第二種情況。” 瞿明琮微微點了下頭,沉吟道:“確實,佟原是名人,失蹤之后有許多人找他,尸體很快就被人找到了,而且手機、錢包和手表都在,明顯不是遭遇搶劫。” 喬月螢又說:“還有哦,你剛才拖王為的時候,王為手里拿著手機,可是兇手在拖行佟原時,佟原已經死了,手機必然掉到地上,但是警方發現佟原的尸體時,手機也在電梯井里,報告上是這么說的,對吧?” 瞿明琮的眉心深深蹙起,“……所以兇手在把佟原拖進電梯井以后,曾經返回過行兇地點,撿起手機,并扔回電梯井里?為什么?” 這簡直是多此一舉的行為。 王為不禁道:“有沒有可能是你們想得太復雜了?手機掉了,撿起來不是很正常嗎?總不能扔在原地不管吧?我要是兇手我也撿!” 瞿明琮聞言看向王為,認真問他:“如果你是兇手,撿起手機之后會怎么處理?” “我……呃……”王為語塞,糾結的想了想,“我我我可能……找個地方扔掉?或者砸壞?電梯井里有個死人啊,再跑回去把手機扔電梯井,我可不敢。” 瞿明琮嘆氣,他覺得自己也許更適合找貓貓狗狗,分析寵物跑去了哪里,可要比代入罪犯分析作案心理容易太多了。 喬月螢這時又給他潑了點涼水,說:“這個案子其實很明朗,但是想給兇手定罪很難哦。” 王為迷迷糊糊的問:“為什么很明朗,但又很難定罪?” “因為兇手做的太少,留下的痕跡也少,警方最頭疼這一類案子啦~”她慢悠悠說道,“一般的謀殺案,兇手為了掩飾自己殺人,通常會做很多動作,比如邵家銘埋完尸體,第二天來事務所找茬,比如凌菲為了引誘前男友虐貓,故意將死貓扔在他居住的小區附近,這些行為都有跡可循,可以提供解題思路,但是這個案子不一樣,兇手殺人、拋尸,干凈利落,沒有留下任何情緒。” 喬月螢想了想,再次肯定:“沒錯,這場謀殺里我看不到兇手的情緒,想殺就殺了,人命在這個兇手眼中可能還不如一份盒飯重要。” 瞿明琮低低嘆了一聲,有些挫敗感,“看來只能在何曉慧那邊尋找突破口了。”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