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協(xié)議的條款已經(jīng)詳細(xì)的說明林川持股20%,并且享有萬邦集團總利潤20%的分紅。 并且會隨著公司的市值增加,而做適當(dāng)?shù)墓煞菡{(diào)整。 只是這一條,林川就已經(jīng)看出這是個陷阱條款。 因為他們根本就沒有明確的提出是增加股份,還是減少股份的調(diào)整。 比如說沈萬邦在以后的發(fā)展里,在持續(xù)的為公司注入資金,那么他的股份就會增加,別人的股份就會減少。 同樣,別人如果繼續(xù)的投入資金,那么別人的股份也會增加。 十個股東有八個追加資金的話,那么剩下的那兩個,自然就會出局。 這都是很老的套路了。 但是林川是看破不說破,還是當(dāng)做什么都沒發(fā)現(xiàn)似的,簽署了協(xié)議。 并且把藥方也給了翁世華。 但就翁世華提出的,要用他的名義來上市藥品的請求,直接被林川給拒絕啦。 輪也輪不到他的名義。 在前世,這翁世華一輩子也就研究了這么一個普通的破藥,弄的好像研發(fā)了曠世奇藥似的,到處的演講,宣傳,給自己拽名聲。 在這一世,這老家伙居然還是這個毛病,誰慣著他? 而中午吃飯的時候,沈萬邦只是喝了杯酒,就跟沈佳妍退席提前離開。 在回公司的路上,沈萬邦便陰冷的說道:“這個林川到底在搞什么把戲,居然把夢薇彤都找來了,他這就是擺明了想要夢薇彤來要挾我!” 可是沈佳妍卻低沉的說道:“不盡然,我覺得林川用夢薇彤,絕對不是要挾你這么簡單,他肯定還有別的圖謀, 但他現(xiàn)在是董事長,我們沒法要求他去做什么,只能是針對夢薇彤,最好的方法,就是讓夢薇彤自己主動離開公司, 這就需要我們找到她的把柄,據(jù)我所知,那個叫曼曼的,整天的靠掏包為生,只要我們握住曼曼的把柄,就一定能夠要挾住夢薇彤!” 沈萬邦的心里還是有點不忍。 雖然他嘴上總是痛恨的罵她們母女,但是曼曼畢竟是他的親生女兒。 血濃于水,真的要這么做,他還是開不了口去答應(yīng)沈佳妍的法子。 可沈佳妍看沈萬邦如此的猶豫,便沉著臉說道:“爸,我知道你不忍心這么做,但是你想想看,夢薇彤會不會忍心不去針對你? 她現(xiàn)在已經(jīng)跟林川聯(lián)手,如果你還念及跟她的舊情,那最后損失的就是你,我是你的女兒,是不會害你的!”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