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四章 和頭酒-《從解脫勝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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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青是個很實際的人。做事看收益,過程中如果違背了自己的道德準則,就找個理由蓋過去。
這種只看收益的做事方法和性格,基于他前世連現世,一共二十多年,經歷過的成千上萬的事件。大到踢館殺人,小到買煙卻被店老板坑了一塊錢。
所以不可能見幾個人,看幾件事就改變。如果是改變了,也一定是裝的。
融入一個群體,最起碼是要裝出和這個群體抱著一樣的心思。這種事吳青做過不少。
去夜場就得蹦,去溜冰場就得劃。道理是一樣的,說難聽點叫察言觀色,說好聽點叫和光同塵。
不過即便性格和做事方法很難改變,但對“收益”,吳青曾有不同的定義。
只是曾經,不是現在。
…………
有時收益并不一定是切實的利益,也可以是問心無愧。
…………
隔天縮短吳青試署期一月的嘉獎批文,也正式發了下來。
這是獨屬于試署期科員才有的獎勵,也普適于所有包括榷運局在內的公署試署期科員。試署期內事跡優異的獎賞多半都是如此。
試用期臨時工想盡快成為正式官員,上峰也懂。有的上峰懶得理會,常英卻是不吝嗇。
現在減免一月時間后,試署期還剩四十三天。
成為榷運局緝私二隊隊長的任務,看起來直白,但真著手,吳青初時還有點不知該如何去做。
但和自己的帶教師傅閑散辦些案子,過去零碎的過了半個多月,時不時和施大海的閑聊,吳青也多少理清了頭緒。
緝私二隊辦的是玄秘案子,但根節底,還是官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