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難不成這個旋律,我還能夠記得了兩三年這么久嗎!?” 她看向了法官:“綜上所述!我根本就沒有抄襲過葉云成的這首歌!這首歌是我自己寫的!” “之所以旋律和歌詞幾乎一樣,只是因為巧合!” 鄭鳴真的是要被氣死了! 旋律和歌詞都對上了! 居然也能夠扯是因為巧合! 葉韻仙這一張嘴要是去做律師,當場就能夠把敲錘的送進監獄! 死人都能夠被她氣活過來! 法官和審判庭的互相看了一眼,然后進入了討論。 有人覺得葉韻仙說的這話其實非常有道理。 她當時也就只有兩歲半,怎么可能記一首歌記這么久? 那時間長度可是跨了兩三年啊! 再說當時的葉韻仙也還這么小,怎么記得的? 也有持不同意見的。 雖然看節目里,葉云成確實是只唱了一次沒錯。 可是誰能夠判斷得了他后面有沒有繼續唱? 在他們商量的與此同時,鄭鳴冷笑:“葉韻仙!這個時候你怎么不像是像其他節目一樣說你記憶力超強了?” 葉韻仙又不是第一次參加節目。 她自信又狂傲。 在以前上節目的時候,就經常會說她的記憶力超強。 聽過一遍的東西,就算過了好幾天,也能夠完整地復述出來。 葉韻仙毫不露怯的反駁回去:“怎么?難道你認為我記憶力強到聽過一遍的歌,兩三年之后就能夠完整復述出來!?” “那我是不是要謝謝你,如此看得起我!?” 她確實是記憶力很強! 但是又能怎樣!?難不成他還是用這一條來咬死她不成? 哪里可以證明,她記憶力確實很強了? 再說了,在現在有的畫面證據里。 她就只聽過這首歌一次! 她咬死不承認,又能夠怎么樣? 兩人爭吵的同時,法官也終于做出了決定。 現在擁有的證據線索還是太少了。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