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頁 張偉驚訝的說道。 林晨看了一下,道: “這個我沒記錯的話,好像賣三萬塊錢?!? “這么貴的嗎?不就打個火嗎,至于嗎?” 張偉無法理解。 他的認知中,打火機就是一個打火工具,用來點點蚊香,點蠟燭和點煙。 有必要花幾萬塊錢買一個火機? 有這錢,不知道可以買多少桶泡面了? “人家打的不是火,是寂寞~” 曾小賢從林晨的手里拿過打火機打了一下。 一聲清脆的聲音響起,便能夠肯定這是真的都彭。 “那我現在應該怎么辦?” 張偉問道。 “酒吧里有失物招領箱,你放在里面就行了?!? 林晨揮了揮手,一個美女酒保抱著失物招領箱放在了張偉的面前。 張偉看了一眼失物招領箱,驚道: “我的電吹風!” 說著,打開了失物招領箱把電吹風拿了出來。 “我去,張偉你居然把你的電吹風帶到酒吧?” 林晨不解的問道。 他是真的不懂張偉的這操作,又不是出差,帶電吹風出門干嘛? 而且,還能弄丟! “哇,還是粉紅色的,和我的一樣。” 曾小賢賤賤的說道。 張偉親切的撫摸著自己的電吹風,就像失散多年的“孩子”一樣。 “我一直隨身攜帶的,總算找到了。” 張偉激動的說道。 “你帶著這個出門干嘛?我記得我酒吧里,有配電吹風吧?” 林晨問道。 因為酒吧有些人經常不小心把酒灑在衣服上,為了讓這些人的衣服干,所以林晨便在酒吧里配了吹風機。 當然,還有的就是為了在酒吧約會的人,方便他們及時整理發型。 “那是因為你之前沒有配電吹風,我好心在廁所借給別人,結果它就出現在這兒了。” 張偉說道。 “你牛!” 林晨和曾小賢異口同聲的說道。 “既然這樣,那你就把打火機放失物招領箱里面,肯定會有人過來領的?!? 林晨道。 (本章完) 第(3/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