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而且,是他先出的海,為什么會在他們之前這么久回國? 他想不通。 但是也知道了李征一家人的結果。 李征十五年牢獄之災,陳氏十年,孩子無罪,被李征丈母娘一家人收養。 可以說,這是最好的結果了。 對方遞過來一張報紙,“你自己看吧,你身份不低,而且,主動認罪,有自首情節在,所以對你的審判,應該不會太嚴重。 至于你的孩子,如果你還有親人在,可以讓他們收養。 如果沒有,福利院會把孩子收養,你放心,不會透露他們的身份信息,也不會讓他們遭到歧視。 在審判階段,你的孩子不會被公之于眾,這一點,你可以放心。” 李然松了口氣。 他不怕死,只要孩子健康活著,享受大明的福利,就值得了。 “謝謝,真的太謝謝你們了,謝謝......”他只是不住地說謝謝。 他有些懊惱,為什么沒在李征之前回來,這樣的話,以他的身份,必然會判的更輕。 不過,已經不重要了,他們注定是要被釘在恥辱墻上的人。 李征的新聞鋪天蓋地,即便過去這么多天,依舊經久不衰。 夫婦兩入獄的畫面,他也從彩色電視機上看到了。 而后,就是審判。 最后跟李征一樣,他也判了個十五年,妻子吳氏則是八年。 最有意思的是,入獄后,他的室友居然是李征。 他們不僅僅在同一個監獄,還在同一個房間里。 看到李然,李征也是一愣,“你也回來了?” “嗯,回來有幾天了,沒你速度快。”李然一邊鋪褥子,一邊問道:“明明我更先回來,怎么你在我前面?” “我的船是燒油的,可不是靠劃的。”李征道。 李然愣了愣,隨即大笑起來,“原來如此,原來如此,難怪你會這么快!” 這一刻,他疑惑盡去。 “你判了多少年?” “十五年!”李然如實道。 “跟我一樣,朝廷對咱們挺好的,就咱們的罪狀,就算終生監禁也不為過的。”李征說道。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