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魔都環球金融中心,柏悅酒店86樓的一間私人會議室里,分坐著林白、張新陽、吳雯三方。 張新陽、吳雯二人都帶了助理。 林白只身一人。 他的經紀人小薇來自星辰,屬實不好出現在這個場合里。 畢竟涉及到最終價值至少三五千萬的商談。 要說藝人這行業也真是充滿機遇,從一文不名到身價千萬幾乎只在一夜之間。 之前談那樁1200萬的等價交換合約,有吳雯的指點,林白沒太多波瀾。 因為談的是沒法一下子觸摸到的資源置換。 1200萬就是一串數字。 眼下則完全不同。 首先吳雯有可能成甲方,給不了指點。 其次,合同簽訂500萬簽字費立馬到賬。 最后,違約金比簽字費多,法律允許至多五倍。 也就是假設林白簽在頌樂,一旦違約加上簽字費總共要賠3000萬! 好比林白最早簽那個類似其他行業校招協議的藝人長約,也是直接定的最高5倍違約金。 說來那份藝人長約還有額外按月給付比羊城最低薪資標準略高的2500元生活費。 從簽訂的次月起算。 違約倒是不用退還這部分生活費,反正違約至多賠60萬。 里面有很多細節,娛樂公司的出發點是維護雙方利益。 按照法律法規,除非在校藝人自愿主動,否則簽訂合約至畢業前,無需完成任何藝人事務。 專業培訓機構應運而生,且介入讓雙方節約時間成本,更快獲得回報。 但也出現了另一種情況。 多數在校生簽訂藝人長約后,進培訓機構而后出道火了,會直接一腳踢開娛樂公司。 至于娛樂公司主動解約……林白算經歷過一次,藝人不用賠錢,連簽字費都不用退。 于是,最終就演變成了現行狀況—— 如果在校藝人畢業前發展很好,不喜歡簽約的娛樂公司,去協商賠錢好聚好散。 如果發展不好,老實進公司等著被捧紅。 事實上無論怎樣,藝人本身不怎么虧,畢竟只有藝人主動發起解約藝人才需要賠錢。 并不是那種帶有對賭性質的藝人合約。 總之,在校生藝人長約是蔚藍星文娛產業規范化、規模化、優質化的重要基石。 如羊城藝術學院這類一流高校的學子能提早得到保障,更敢嘗試,促使產業更優質發展。 而且,娛樂公司簽約立馬打簽字費,最次最次都能瀟灑一陣然后再等畢業后進公司當牛馬。 如果走大眾路線紅了自是不用多說。 不紅繼續老實進公司搬磚等著被捧紅,關鍵是哪怕不紅,收入也遠超其他職業。 所以,娛樂公司風險相對會更高。 比方說萬一碰到林白這類型人才,最終不簽星辰,就屬于褲衩子都虧沒了。 相比之下,違約金定5倍其實算個六啊!1 只不過,林白現在要談的歌手合約帶有對賭性質。 ………… 布置考究的私人會議室里,茶香四溢。 吳雯和張新陽的助理各自從隨身公文包中掏出文件。 隨即兩人相視一眼,張新陽助理先開口:“林老師,我們與您是老交情了……” “星辰的各方面資源業內有目共睹,我們有能力有信心幫助您在歌手職業上越走越好……” 最后,她報出了星辰最基礎的條件:“如果林老師能與我們簽訂歌手合約,簽字費500萬。” 認真聽完,林白心里直犯嘀咕:“都是500萬?雙方怕不是已經交流過了吧。” 就在吳雯助理翻開文件,抬頭看向林白,朗聲說道:“林老師,我們……” 吳雯忽然開口打斷自己助理的照本宣科,看向張新陽:“張總,我們合作怎么樣。” “林老師既然想跟我們兩家談,那不如我們兩家一起跟林老師談。” 聞言,張新陽立刻露出和煦的笑容:“當然沒問題!”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