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肯尼思愣住:就為了這個?這是什么很重要的事情嗎?居然她會為此生氣?他搞不懂了。 “就因為這個?” “還不夠嗎?” 他短暫無語:夠了, 足夠了。姐姐怎么說的?女人很多時候的“任性”是許多小細節的積累,你要是覺得女人只是因為“這么點小事”生氣,那就是你的愚蠢。他能不能想明白不重要, 重要的是要讓她有安全感,總之,先道歉總沒錯! “是我的錯, 我向你道歉。” 態度很好,但是。 “你怎么不說話?”他擔心極了:她還有什么不滿嗎?她不太跟他說她自己的事情, 有些事情她會直接說, 但很多事情她會悶在心里, 一點也不透露。 “不想說話。”這人真笨!直男沒救了! “別這樣。”輕輕刮了一下她鼻子,“你可真是個孩子。” “不要這么說我。”氣憤的瞥他一眼。 但在他看來, 她生氣的模樣可愛極了。 “別生氣了。” “沒有生氣。”氣鼓鼓! 哈!明明氣得都跑了, 還說沒有生氣。 “要怎么樣你才能不生氣?親親行不行?”低頭想吻她。 她趕緊捂住嘴, “不要。” 逗笑他, “別為這個生氣,都是過去的事情。你要說她心有不甘大概是有一點, 當初……我們吵的很兇, 分手的不太愉快。” 哼,就知道! 肯尼思拿開她的手,俯身在她唇上輕輕吻了一下,“你為了她喊我‘johnny’不高興,可以直接告訴我, 我會嚴肅的請她別再叫我johnny,我的名字是john。” “我們之間都沒有這樣的稱呼,她把johnny用掉了,我沒有別的名字可以稱呼你。”她委委屈屈的說。 “你可以叫我honey, 叫我babe,叫我husband,等以后我們有了孩子,你還可以叫我daddy。” “不好。” 他犯難了,“不好嗎?這么多名字都挑不出來嗎?” “那不一樣,那些只是單詞,隨便喊誰都行。”她眼圈都紅了,“她喊你johnny的時候你心里是不是很高興?” 他沉默了一小會兒:當年……確實是很高興的,他們吵得厲害,但也有過愉快的時候。 “我要喊你john-john。” 他一下子笑了,“沒人這么喊我。”這個昵稱來自他嬰兒時期,一位記者沒有聽清他的名字,于是重復了兩遍,便成了“john-john”,但除了一些媒體偶爾會用這個名字稱呼他,絕大多數時候人們叫他“小約翰”或者“小肯尼思”。 “所以就是我專屬的了,john-john。” 這有什么問題呢?完全沒有好嗎!他胸口翻騰著愉悅,甜蜜蜜的像是要溢出胸膛。 女人真奇怪! 但這樣反而更令他高興了。 他舍不得責備她,哪怕看到她親吻小公爵把他氣得夠嗆,但他的怒火只對著英國佬,一丁點都舍不得對著她。他不是氣惱自己會被別的男人比下去,他有絕對的自信,男孩的吻技肯定比不上他,他每次親吻honey都能把她吻得險些暈過去,男孩恐怕在此之前都沒有接吻的經驗,怎么能跟他相比呢? 他因此得意洋洋,堅定認為honey體驗一下別的男人的吻技一定會發現還是他最好,不過這種討打的話一定不能真的說出來。 于是他情意綿綿的親吻她,吻得她氣喘吁吁、暈頭轉向。 于是,她沒再叫他離開。 早上,一個甜蜜的早安吻吻在她額頭。 “幾點了?”張文雅閉著眼睛,懶洋洋的問。 “九點。餓了嗎?”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