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頁 只不過,這經營和制作的東西,不能夠擅自售賣,只能賣給朝廷或者權貴們? 這…… “這朝廷的意思是,咱們又能繼續做工了?” “那當然是能了,朝廷不是都說了嗎?” “只是咱們不能夠自己拿出來賣,得賣給朝廷和權貴們?” “哎,這樣也好也不好……咱們不能自己賣,可,萬一朝廷和老爺們,要的價格太低,咱們不夠本,那該怎么辦?” “嘶,這話是隨便說的嗎?噓,萬一被老爺們知道了該怎么辦?” “這,這朝廷不也是說了,價格太低咱們就不用賣了?不讓強買強賣了!” “不讓強買強賣,那賣不出去,咱們不也是這樣虧本嗎?” “這倒是……” 聽到那人的話,眾人頓時一震面面相覷。 當然,其實這最后兩條,并不是馮去疾寫上去的。 因為,以他的角度,他肯定不會想著讓百姓們去檢舉那些士族和權貴。 這一個政令,馮去疾制定之后,上呈到了內閣,馮征直接大手一揮,加了兩條上去。 若是權貴們敢于強買強賣,故意壓低價格,讓百姓得不到好處更過不下去,那就直接可以檢舉! 這舉動倒是有些劃時代的意義,只不過在這個時代,還是讓人有些難以接受罷了。 畢竟,君王是權貴大臣們的天,而權貴和大臣以及士族,就是百姓的天。 哪有人敢跟天作對的? 更別說檢舉了! 所以,這一條不是說給百姓聽的,而是說給那些權貴聽的。 誰敢趁機作妖? 朝廷自然要削你! 當然,饒是如此,也不能完全化解百姓心中的恐慌和擔憂。 但是,只能說,馮征已經把該做的能做的全都做了。 在當下的大秦,民生這件事,一口氣吃不成胖子,那倒不如一小口一小口的去喂下去,哪怕不能當飽,那也比沒有強。 第(3/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