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能給茍永定罪的,怕是只有他的認罪供詞。 要命就要命在這了,除了人證之外,其他證據(jù)大概率是沒有,茍永也不肯認罪。 哪怕韓飛知道眼前的這個人就是殺人兇手,但他也是毫無辦法。 想到這,韓飛不由的開始頭疼了。 說起來,最讓韓飛頭疼的兇手類型,就是心理醫(yī)生和律師。 相較于其他職業(yè),這兩種職業(yè)都十分特殊,妥妥的都是高級知識分子。 而且這兩種職業(yè),還不光是有學識那么簡單。 心理醫(yī)生是心理素質(zhì)和條理性都很強,很難被套話。 至于律師,則是懂法,邏輯性極強,油鹽不進。 韓飛揉了揉太陽穴,他正在想,到底如何才能讓茍永認罪。 但就在這時,讓他最最意想不到的一幕,出現(xiàn)了…… 就在許默和茍永說完:“坦白從寬抗拒從嚴。”這句話后。 坐在審訊椅上的茍永,態(tài)度直接來了個一百八十度的大轉(zhuǎn)變。 之前他還一個勁的強調(diào)自己是遵紀守法的好公民,純粹就是一副油鹽不進的架勢。 但就這一眨眼的功夫,他居然認罪了! “是我教唆他們自殺的。” 韓飛:“???” 是我耳朵出問題了嗎?韓飛有點懵。 他瞪大了眼睛,一副不敢相信的表情,眼睛則是在許默和茍永身上來回移動。 這就認罪了?? 一句“坦白從寬,抗拒從嚴”就那么厲害嗎? 聽完后直接就招了? 不對啊……這句話我剛才說了好幾遍了,沒見他有一點反應(yīng),怎么一到許默說這句話,茍永就招了呢? 到底是哪里出了問題?韓飛百思不得其解。 然而他不知道的是。 有用的不是“坦白從寬,抗拒從嚴”這句話,而是許默的吐真劑。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