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見這個嫌疑人的眼神躲閃,說話也磕磕巴巴的。 這明顯是在撒謊。 下午五點四十分這個時間段,他絕壁沒在家! 韓飛頓時就對他起了疑心。 要不是心里有鬼,會是這樣一番表現? “在家?有人能給你證明嗎?”,韓飛盯著他,繼續問道。 “我當時一個人在家……” “那就是沒人能給你證明咯。” 說完,韓飛拿出了死者張國棟的照片給嫌疑人看了一下。 “照片上這個人你認識嗎?” 想通過嫌疑人的面部表情來判斷一些事情。 可惜的是,從表情來看,這個嫌疑人沒有任何異常。 看了張國棟的照片后,他表現的很是疑惑。 “不認識……警察叔叔,你們這是什么意思?這人誰啊?” “你不認識?”,韓飛開口詐他道:“你不久前才在衛視大樓13層的衛生間見過他啊,這就忘了?” 在審訊中,很多罪犯的嘴都很硬。 光靠問,是啥也問不出來的。 畢竟,問兇手殺人沒,他給出的答復,一定是沒殺。 因為殺人是要坐牢的。 傻子才會認罪! 警方慣用的方式之一就是詐,一點一點的詐。 從嫌疑人的表情判斷,自己的猜測對不對。 如果對,就繼續說下去,將案發經過一步步復盤、分析出來。 正常情況下,警員若是當著嫌疑人的面將整件事情完完整整的復盤、分析出來的話。 罪犯的心理防線就會被擊垮,從而認罪。 “衛視大樓?13層?”,這個嫌疑人顯得更加疑惑了。 看上去真像是啥也不知道的樣子。 “不是……警察叔叔,你們找我來到底什么事啊?衛視大樓是我老婆工作的地方,我一共就去過三五次,上一次去都是兩個月之前的事情了。” “我當然知道那是你老婆上班的地方,照片上這個人是你老婆的上司,他叫張國棟,今天下午五點四十分左右,他死了,死在13層的衛生間里,監控把一切都拍下來了。”,韓飛盯著嫌疑人,繼續說道。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