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崇禎14年1月下旬 周鉉回到家時,已經快晚上了,他準備去找父親周奎。 難得的是父親周奎和哥哥周鑒都在廳堂里等著他,而且都面帶微笑! 一看到這場面,周鉉就感覺大事不妙! 周鑒馬上遞上一疊銀票,并說道:“弟弟,這是你的,一共30萬兩銀票。父親9萬兩,我1萬兩,你最多。” 周鉉意識到事情不對了,問道:“父親,這是怎么回事?” 周奎說道:“這是怡春院支付的合同費用,一共40萬兩銀子。你不在家,我簽了這份合約?!? 周鉉一聽,晴天霹靂! 他連忙問道:“合約在哪里?給我看一看。” 周鑒將合約遞給了他,周鉉打開一看,合約一共40萬兩銀子,有三項要求: 其一、將京城除迎春院外的“腳部按摩”生意全部轉讓給怡春院; 其二、“神仙水”配方轉讓給怡春院; 其三、另外兩項生意也要優先轉讓給怡春院。 周鉉非常生氣,問道:“父親,你能夠做這項生意嗎?如果不能做,為什么要簽字?” 周奎振振有詞地說道:“我周家也就幾十萬兩銀子。 這項生意合約幾乎相當于我周家的資產,為什么不做? 你既然是我兒子,為父代替你簽合約有什么過錯?” 周鑒也在旁邊說道:“弟弟,這已經很多了!你拿走了30萬兩,還要怎么樣? 我現在才知道,原來你跟怡春院、迎春院都做過生意,一共收了18萬銀兩; 但你竟然一兩銀子都不分給我,更不上交給父親。你太狠心了吧!” 周鑒聽后很無語! 理性告訴他,同這兩人爭論是沒有結果的。 雙方的思維差距非常大,但周鉉必須兜這個底,承認這個協議。 周家盡管是皇親國戚,但人家背后來頭也不小。 官司打到崇禎皇帝那邊,人家也有理。 以崇禎愛面子的特點,周家肯定得執行這合約。 但周鉉需要這200萬銀兩,否則后面事情不好辦。 周鉉拿著合約,很生氣地離開了廳堂,留下滿臉尷尬的周奎和周鑒。 回到自己的房間,周鉉安靜地想了想,終于找到了解決辦法。 第二天上午,在練習完騎馬之后,周鉉帶著一行人來到了怡春院。 在李老板的房間里,周鉉問道:“李老板,你覺得這合約能上算嗎?” 李老板得意地回答:“當然能上算!你父親簽的,怎么不上算。 這事情鬧到皇上那邊,我都有理?!? 周鉉平靜地說道:“好,那新的兩項生意我在京城不推廣,我直接去南直隸。 那邊可是更富裕,有南京、揚州、蘇州、松江、杭州等。 其次,我以較低價格將“神仙水”賣給迎春院,至于他們要賣給誰,什么價格,我就不管了。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