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宗教,是一種社會歷史現象,是人的社會意識的一種形態,是關于超人間、超自然力量的一種社會意識,以及因此而對之表示信仰和崇拜的行為,是綜合這種意識和行為并使之規范化、制度化的社會文化體系。這是一個有點繞口的官方定義。 事實上,大啟蒙思想家伏爾泰針對宗教也有兩句名言: “如果沒有上帝,也應臆造出一個上帝。”“如果要使您的人民安靜并強大,就必須讓宗教服從國家的法律。” 同樣的,拿破侖也有一句關于宗教的說明: “沒有宗教,就沒有政-府。精明的征服者是從來不同神甫爭吵的。可以既迫使他們就范,又利用他們……可以嘲笑占卜師,但是最好還是同他們一道吃獻祭的小雞。” 法國天主教在波旁王朝時代是國教。大革-命開始以后,它成了革-命的對象,其土地財產被沒收,教堂被封閉,宗教象征被摧毀,宗教活動被禁止。 其教士,又因為革-命者的意志,被迫分成擁護政-府的少數派(即憲政派),和反對政府的多數派(即正統派)。伴隨著非天主教運動,又出現了崇尚理性之神的敬神博愛教。 這一切,引起了許多教徒,特別是農民教徒的不滿。一些地方的叛亂就是打著恢復天主教的旗號進行的…… 在18世紀的歐洲各國,宗教對于政-府都是非常有用的。激進雅各賓派對傳統天主教的無底線攻擊,導致民眾思想混亂,國內暴力橫行,社會持續動蕩,以至于羅伯斯庇爾不得已拉上墳墓里的盧梭,創造出一個更為糟糕的國民宗教,“最高主宰”。 而現在,安德魯在凡爾賽鎮上的所作所為,就是釋放出一種強烈的信號:必須讓改良之后的天主教與神父們,重新回到普通法國人的社會生活中,讓宗教成為2800萬民眾的日常心理寄托。 所謂的改良,就是在保留大革-命基本成果的基礎上,有限制的逐步恢復天主教。此外,天主教不再是法蘭西的國教,而是共和國大多數人信仰的宗教。它將從屬于國家,為國家服務。 具體一點來說,教會必須放棄被沒收的土地和財產,不再征收任何形式的“什一稅”;大主教、主教等必須由國家領袖任命,而遠在羅馬的教皇只有簽批同意的份兒……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