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頁 他還想更進一步,直接免除人頭稅!將壓在農民頭上的負擔全部去掉! 當時蕭何聽到這話后,大為震驚的問:“人頭稅一免,國家的政務如何運行?” 免除田稅,這已經是足夠大膽的政策了,而免除人頭稅,這簡直太過于跳躍了,即便是蕭何都無法想象,如果真免除了人頭稅,一個國家到底要如何運行? 蕭何認為,田稅可以免,與民休養生息,這沒有任何問題,但人頭稅一除,一個國家很難強盛。 蘇澈卻不這么認為。 他的設想很簡單。 以墨家開創盛世,用科技興國,那不可避免要發展商業,制造出各種衍生商品,到時候在這些商品上收稅就行了,這叫消費稅,也叫增值稅! 什么是增值稅? 顧名思義。 商品每一次增值,都要收稅! 增值稅和重復收稅概念并不一樣,事實上完全相反。 增值稅可以避免重復收稅。 增值稅是商品在生產和銷售過程中的每個階段收取的,但每個階段的稅是根據該階段增加的價值計算的,而不是基于整個商品或服務的價值。 因此,增值稅是在累積,而不是重復。 這么說很復雜,打一個簡單的比方。 蘇澈定下增值稅的額度為10%。 一家制造商購買了一些原材料,花了100元,因此他需要付10元的增值稅。 然后他用這些原材料做成了一個產品,賣給了批發商200元。 這時,制造商要再付10元的增值稅,這個稅是基于他增加的100元的價值來算的。 然后批發商把這個產品賣給了零售商300元,他也要付10元的增值稅,這也是根據他增加的100元的價值來算的。 所以,每個階段的稅是根據增值來算的,而不是整個價值,所以并沒有重復繳稅。 這就是增值稅的魅力所在! 最巧妙的是……這個收稅的環節,可以繞開所有普通平民。 很多人在購買商品的時候,就自動繳了稅,卻全然不知,根本不知道自己的衣食住行,所有的一切,都在交稅。 蘇澈這個想法,來自于在稷下學宮學習的日子。 有這樣一個典故。 史書曾經記載: 齊桓公與管仲多次切磋富國之策。 齊桓公建議對房屋樓臺、樹木、六畜、人口征稅。 管仲一一否定,在他看來,稅收是有形的,直接向人民收取財物,自然會招致人民的不滿。 最好、最理想的辦法是“取之于無形,使人不怒”。 據此,管仲提出了“寓稅于價”的辦法——把稅收隱蔽在商品里,實行間接征收,使納稅者看不見、摸不著,在不知不覺中就納了稅,而且不至于造成心理上的對抗。 在具體的辦法上,管仲給出了簡單的七個字:“唯官山海為可耳。” 只要把山、海的資源壟斷起來就可以了,山上出鐵礦,海里產海鹽,是為鹽鐵專賣制度。 在農耕時期,鹽和鐵是最為重要的兩大支柱性產業,無一民眾可以須臾離開。 管仲對鹽和鐵的專賣收入做過舉例說明。 他說,萬乘之國,如按成人征人頭稅,應繳納者約為一百萬人,每人每月征三十錢,為三千萬錢。 如果進行鹽的專賣,每升鹽酌量提價出售,每月可能得到六千萬錢,就可望得到一倍于征人頭稅的收入。 而在表面上,朝廷確乎不曾征稅,不致引起人民的“囂號”反對。 不僅在國內如此,還可運鹽出口而獲取重利,這等于煮沸取之不盡的海水就可以迫使天下人向齊國納稅,即“煮沸水以籍天下”。 鐵的專賣也是一樣。 管仲說:大凡一個農戶,無論是從事耕作還是做女工,都需要針、刀、耒、耜、銚、鋸、錐、鑿等鐵制工具,只要在一根針上加價一錢,三十根針就可收三十錢,即等于一人應繳的人頭稅了,由此類推,則全國收入總數亦不下于人頭稅的征收總額。 表面上,國家并沒征稅,實際卻是全在交稅! 這個政策在古代一直延續,從古至今,歷朝歷代,都是將稅收隱藏在鹽鐵官營的商品里,實行間接征收,使納稅者看不見,也摸不著,神不知鬼不覺中就納了稅,在心理上的抵觸,也就少了很多。 當然,更多王朝的選擇是——人頭稅和寓稅于價一起收!他們全都要!! 不過,但凡王朝到了后期,地主豪紳隱瞞土地,隱藏農戶,很多稅收不上來,讓國庫空虛,這是王朝破滅的根本原因之一。 關于這一癥結上,蘇澈在稷下學宮想了很多。 最終,他想出了一個破解之法。 便是這鹽鐵官營的寓稅于價之上更上一層樓,大力發展商品經濟,解放更多的生產力,將人頭稅徹底轉移到增值稅上。 若是如此。 當開創國祚千年之王朝,以及一個前所未有的盛世!! 第(3/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