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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在指南針這東西在宋代就已經很接近現代版了,到了元代又得到了很大的改進,鄭和下西洋時,船舵上就鑲嵌著很精巧的指南針。
蕭風掏出身上的指南針,借著星光看了看大概的方向,繼續往前走。他得趁著夜晚多走一些路。到了白天一熱,就更難走了。
那隊騎兵帶著俺答汗的尸體回去后,蒙古各部族一定會混亂,群龍無首,以戚繼光的能力,控住局面不成問題。
只是戚繼光派的人馬在這茫茫草原上能不能找到自己,那就很難說,所以自己不能坐以待救,必須繼續往大同方向走。
何況,要是那幫騎兵所言非虛,這地方真有野狼群出沒,自己最好還是離俺答汗和自己的兩匹死馬越遠越好。
死馬的血腥味會引來野狼群的,而野狼群若是規模像那些騎兵說的那么大,那么兩匹馬很可能不夠吃,自己剛好是餐后甜點。
蕭風走著走著,就聽見身后遠處的草叢中傳來了唰唰唰的聲音,在風吹草葉的聲音中顯得格外響亮,讓人毛骨悚然。
蕭風不敢動了,他伏在草叢中,拿起望遠鏡,遠遠地看向后方。
一群灰色的草原狼,像泥石流一樣沖倒了一排牧草,奔襲而來,先是在遠處的俺答汗的死馬旁停下來了。
多少條狼?蕭風數不清,但他感覺至少有三百條以上,怪不得那些騎兵如此恐懼。
這樣的狼群,別說一百個騎兵,就是三百個,一對一,也未必就能贏。因為這是在半人高的草原上,狼幾乎可以算是隱形的。
狼群對付騎兵時其實是忽略馬上的騎手的,它們的斗爭經驗是針對馬匹的。野狼群和野馬群在遠古時期就是天敵。
野馬群中的兒馬,也就是成年公馬,在自然界中幾乎是無天敵的存在,一對一的情況下別說野狼,就是豹子也不是對手。
老虎應該能打贏兒馬,但問題是,野馬群是草原上的動物,從不會出現在有老虎出沒的地方,所以這種假設意義不大。
但狼群會襲擊野馬群中的小馬和母馬,它們中的一部分會被踩死,但它們在被踩死前會用鋼牙利爪劃開野馬的肚子,那也是野馬最脆弱的部位。
肚子被劃開,野馬就等于已經死了,它們會在奔跑中踩碎自己的內臟,成為野狼群的美食。
所以每次野狼群捕獵野馬群,都會是一場慘烈的廝殺,狼群如果有更好的選擇,它們一定會選擇牛羊,而不是野馬。
但這種廝殺的記憶,被狼群一代代傳承下來,到對付人類騎兵的時候,依然能派上用場。
狼群此時已經將俺答汗的馬一掃而光,連細一點的骨頭都沒有留下,只剩下幾根腿骨和頭骨。然后它們聞著血腥味又找到了蕭風的白馬。
吃白馬的時候很多野狼受傷了。因為白馬被射得像刺猬一樣,對狼群來說就像是一條有很多刺的魚,一不小心就會被扎傷。
但野狼們還是排除了困難,將白馬吃得干干凈凈,幾只被斷箭扎傷了喉嚨的狼每人搶了一大塊肉,把斷箭往下噎一噎,這是老狼們教的辦法,雖然未必正確。
沒吃飽的狼群繼續嗅著鼻子尋找著,希望找到另一匹不知為何倒下的馬匹。但它們聞到了不同的味道。
更香,更嫩,更白,更讓群狼興奮。所以某些犯罪分子被稱為色狼,確實是有原因的。
蕭風伏在草叢中,看著鼻子嗅地,逐漸逼近的狼群,心里暗暗叫苦。他摸了摸自己懷里的彈藥,只剩下十顆左右了。
當初為了演得更像,裝子彈的包袱皮都扔掉了,剩下的子彈揣進了懷里,預備著刺殺俺答汗,最多預備著和騎兵們拼命,可真沒預備過要對付狼群啊……
狼群越來越近了,領頭的狼王猛然停住了腳步,將頭抬起來,用鼻子在空中大力地嗅著。
蕭風緩緩端起了槍。后現代的狼群是很害怕火藥味道和爆炸聲的,有時候一槍就能嚇走一群狼。
但蕭風很懷疑明朝的狼是否對火藥有這種自覺性,畢竟后現代的狼有爺爺教他們。
人類有一種棍子,能打出巨大的響聲,那玩意很厲害,能把你打死,所以你聽見那個響聲,聞到那種味道,就跑吧!
但明朝的狼恐怕還沒機會得到這種素質教育,它們的爺爺只見識過弓箭和大棒子,它們無知者無畏。
但不管這匹古代狼群的受教育程度如何,蕭風都沒法再耽擱下去了,因為領頭的狼已經發現了他。
隔著草叢,狼王綠油油的小眼睛,發出了色瞇瞇的光,直盯盯地看著蕭風,伸出舌頭流著口水,果然和流氓沒什么兩樣。
砰!不等狼王發出興奮的嚎叫,蕭風的槍先響了。狼王像被迎面打了一記重拳,碩大的灰色身體凌空飛起來,重重砸在了地上。
這一聲巨響加上火藥刺鼻的味道,讓狼群陷入了短暫的恐慌。但奈何狼群沒文化,對火藥沒有起碼的尊重,發現狼王莫名暴斃后,反而被激怒了。
好幾條狼逼了上來,但狼群是比較狡猾的,也比較謹慎,它們并沒有一下子就撲上來,這也給了蕭風換彈藥的時間。
然后蕭風端著槍,對準一個最蠢蠢欲動的家伙,又開了一槍。
有一條狼倒下了,狼群的學習能力很快,它們立刻盯住了蕭風手里的火槍,蕭風的槍口指向哪條狼,哪條狼就連連躲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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