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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4章 官貸(下)-《漢末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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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送走眾人,曹昂回到房中,一夜未睡,思索著如何實行官貸。

    官貸之事有兩個核心,一是從民間借來錢,二是到期能夠還了帳。前者曹昂準備用霸道手段行之,但后者卻一定要行王道。

    既官府借款,一定要還。

    這涉及到官府的信用問題,不還錢容易,可若是不還錢,官府的信用便要崩了。

    可讓青州在數(shù)年之內(nèi)拿出幾億甚至幾十億錢,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次日一早,曹昂便又招來羊毅、杜畿、郝光幾人,給幾人拿出了自己連夜寫的方略。

    “青州要想短時間內(nèi)完成還貸,就不能再按之前的老路走,勢必要進行改革。鹽鐵官營是質(zhì)貸的基礎(chǔ),卻不能將所有希望全部放到這上邊,而要想讓青州還得起借貸,核心還是要大規(guī)模屯田。

    要想將屯田落實到實處,務(wù)必要做到兩點。

    其一,我準備在青州實行‘戶調(diào)制度’。即將傳統(tǒng)的地稅改為按畝計算,定額收取,將人頭稅改為按戶征收;同時以實物綿、絹代替錢幣充稅;以‘戶調(diào)’取代口錢、算賦的地位;除田租、“戶調(diào)”的定額外無其他征發(fā)。”

    將地稅改為按畝計算,便是要使占地多的豪強多盡納稅的義務(wù)。人頭稅按戶征收,更加便于征調(diào),因為漢末戰(zhàn)亂,人口流動性很大,而戶相對穩(wěn)定。

    其實按成丁收稅更合理一些,但條件不允許。

    而且曹昂其實并不想征收人頭稅,可是人頭稅素來是稅收大頭,在沒有替代稅收的情況下,曹昂也不敢輕易廢止。

    至于征收絹、綿,也是不得已而為之。漢末鑄幣業(yè)已廢棄,農(nóng)民擁有的貨幣極少,如果用錢幣交稅,就給商賈豪強提供了壓榨農(nóng)民的機會,加重農(nóng)民負擔,改成實物,給廣大小農(nóng)家庭帶來了好處,緩和了階級矛盾。

    眾人聽了紛紛表示贊同。

    尤其是杜畿,治理地方多時,對現(xiàn)行稅制的弊病很是了解,只一眼便看到“戶調(diào)”制度的優(yōu)越性。

    “其二便是抑制兼并,禁止各地塢堡收容流民、搶占無主土地,塢堡不能再奴役流民,所有流民,都要直接成為國家的屯民。

    須知有國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貧而患不安。豪強擅恣,親戚兼并;下民貧弱,代出租賦,衒鬻家財,不足應(yīng)命,這是國亂之兆,所以子材在青州,一定要嚴厲打擊土地兼并。

    整個青州,有近兩萬郡兵,還有近四萬的野戰(zhàn)部隊。六七萬的軍隊,每年靡費巨大,不是讓你們擺樣子的,要對外進行防御,對內(nèi)進行壓制,實在不行,以雷霆之勢,清除干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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