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頁 算得上是重傷造成殘疾,情節惡劣。 根據最新刑法規定,江時宜剛滿十二周歲不滿十四周歲,犯故意傷害罪,應該負刑事責任。 “江時宜不僅要負刑事責任,還要給我女兒賠禮道歉!”蔣母一字一句說著,語氣尖銳。 “我女兒在學校出了事,你們一中也都得道歉賠償。” 蔣母態度十分強硬。 蔣父沉穩的坐在那,緩緩開口:“據我所知,這個江時宜才十二歲,本該上高一的年紀卻來了高三。” “不知道江時宜的父母給學校捐了多少錢,讓學校這么胡來,竟然能允許江時宜去高三。” 他說著,扶了下眼鏡,一副諱莫如深的樣子。 “這本身就是不符合規矩的,江時宜第一天入學就動手打架。” “這事傳出去,外頭要怎么議論?” “我們蔣家在京城也是有頭有臉的,也不想欺負一個普通小女孩,但我女兒不能白受欺負。” 蔣父指腹滑著茶杯邊緣,笑得老謀深算。 言下之意還是說,要江時宜付出那么一點代價。 “少他媽廢話,要告就告。”任校長極其不耐煩的開口,一上火,國粹都冒了出來。 蔣母見任校長是這個態度,頓時就氣得眼眶發紅:“任校長就這個態度?” 蔣父臉色陰沉:“任校長的意思,是要護著江時宜了?” “就護著,怎么了?”任校長冷嗤一聲,斂眸看了眼律師函,然后拿起來。 撕拉一聲。 律師函從中間,被任校長撕成了兩半。 會客廳的一群人目瞪口呆。 一班班主任更是傻眼,連眼鏡滑下來都忘記去扶。 乖乖。 這江時宜該不會是校長家親戚吧,這么護著? 蔣父臉色徹徹底底的鐵青,冷笑一聲:“好,很好!我算是明白江時宜為什么這么膽大包天。” “原來是有任校長護著。” “你們一中好得很啊,那就全都走法律流程,你任校長、江時宜、一中,一個都別想跑。” 第(3/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