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犯罪嫌疑人叫曹大猛,后面搶奪的叫張豆豆。 小鎮一轉悠,一家小網吧門口就看到了這輛摩托車停在門口了。 三組幾個人下了車,周圍看了看,沒有后門,直接就進了網吧。 這倆貨估計應該是毫無法律常識,正打游戲打的不亦樂乎,絲毫不覺得犯法會有啥事一樣。 六個人,三個人摁一個,那不是手到擒來。 不過這倆貨,金項鏈都已經脫手了,小鎮上的一家金店就給收了。 于是幾個人又去了一趟金店,把老板也一起給抓了。 回去的時候,摩托是薛天航騎回去的,在小鎮上還加了三塊錢油,要不然估計都騎不回去了。 這一番折騰,早晨十點多發的案子,下午四點多就把人給逮回來了。 原來這倆貨,一開始也沒想著搶的,后來在街邊的公用電話給朋友打電話借錢沒借到,這才打了搶金項鏈的主意。 最倒霉的就是小鎮的金店老板,金項鏈在兜里還沒捂熱,就給抓了。 這時候的銷贓罪可是不輕的,三人估計能判的刑期都差不多。 筆錄做完,兩人各自的父母和金店老板的愛人都來到了大隊。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