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蘭城最大的萬花商城,周向前領著媳婦、孩子和老媽在里面消費。 他很放的開,孩子要什么便給買什么,對妻子和老媽的斥責不屑一顧。 他是徹底想明白了。 人死了,錢就真的沒用了。 所以在死之前,他要為家人做些什么。 至少要告訴孩子,做人不能太摳,像他一樣,早晚會走歪的。 幾人逛到了4樓,站在了李擰的童裝店門前。 “小虎子,別吃了,把鞋脫了。” 小虎子七八歲,手里拿著7、8根烤腸,眼睛四處打量美食和玩具,完全不理會李向前的吆喝。 周向前的妻子不干了,開始數落起來。 “向前,你要作死嗎?書包、文具就不說了,可這玩具錢都大幾百了,小天才手表也配上了,又要脫鞋干什么,他那雙鞋可是花了9塊9新買的...” 周母在一邊也跟著說道:“兒媳說得對,就你買的這些東西,咱家門口的小市場都有,全都9塊9。” 9塊9的小天才,買完就是蠢材了吧~ “人家的東西也不差,都是廠家倒閉抵貨拿來賣的,大喇叭里喊的那個慘,買那些不但省錢,還能幫人一把,當積德行善呢~” 貪便宜說成積德行善,當真是一家人! “你爸那會就是不積德才沒的,要不咋能被個破魚竿扎死...” 周向前狠狠地點頭。 這事說得沒錯,周明春做的那些事不是缺德,是損陰德。 兩人一起跑車,雖然沒有和他說,但就算他是瞎子,也能猜到什么。 “別買鞋了,這李擰也不差,商標啥的該有的都有...”周向前的妻子繼續勸道。 周向前卻很固執地給兒子扒鞋。 該有的都有,不該有的也有。 人家好好的√,這個卻是半對,上面多個叉。 還特么廠家倒閉,老板跟著小姨子跑路,可那大喇叭都喊了五年,賣貨的小子都從電三驢換成大奧迪,信那些話就是傻~ 對于換這雙鞋,周向前是鐵了心的。 兒子還小,要走的路很長,要穿對鞋,走對路,不能像他一樣。 必須弄一個真正的對號給兒子穿上,這算是他的執念。 一番折騰,小虎子穿上了新鞋,媳婦和老媽的手上也全是袋子,周向前笑了。 不經意地抬頭,看到不遠處扶梯上的幾名警察,周向前臉色一變。 他轉頭面向家人。 “媽、媳婦、兒子,咱家的錢不用節省也夠虎子上大學,我走之后你們看開點,好好生活...” 警察盯已經疾步而來,周向前向著迷惑的家人搖頭,隨后轉身向著身側的玻璃扶手躍去。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