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聽著林恩、萊納認真的爭辯,塔伯只感覺自己的自尊心正在被無情地反復踐踏。 你們是不是太不把我當回事了? 當著我的面,爭起了‘誰先識破自己’這種幼稚的頭銜? 屈辱感襲上心頭,但理智很快又重新占領了高地。 塔伯終于明白林恩、萊納和自己曾經對付過的兩個推理小說家并不能一概而論,現在被發現了,敵眾我寡,最好的選擇就是開溜,另找機會完成對他們的獵殺,挽回自己的面子。 于是,他深吸一口氣,牽著馬躡手躡腳地開始遠離。 然而,他剛抓住韁繩,林恩、萊納的爭論就戛然而止。 不妙! 經驗還算豐富的塔伯連頭都沒扭,二話不說就棄馬奔逃。 緊接著—— “啪!” “去哪啊?” 剛跑了沒兩米,一只沉穩有力的手重重拍在了塔伯的肩頭。 僅僅是一只手罷了。 可塔伯臉色劇變,他發現無論自己怎么掙扎,都無法掙脫一只拍在肩頭的手的束縛! “上車吧,好好聊聊。”林恩掠過塔伯,登上了馬車。 “找死!”自知局勢變得極為糟糕,塔伯從腰間拔出一把刀,就要沖身后的萊納劃去。 “誒。” 這時坐上馬車的林恩叫了一聲。 塔伯看去,瞬間冷汗直流。 只見林恩握著一把手槍,槍口直直對著他的腦門。 “我……”塔伯松開了匕首。 “當啷。” 匕首掉落在地上。 好在有馬車掩護,周圍的人也都專注于進出火車站,因此沒注意到地上的匕首,也沒發覺這里出現了一場沖突。 “去個合適的地方聊聊。”林恩晃了晃手槍,示意塔伯繼續好好擔任馬車夫。 萊納撿起匕首把玩了一下,也坐在了馬車上。 “我不信你敢在大庭廣眾之下開槍。”塔伯心里有些沒底,但還是強撐著沒服從林恩的命令。 “你在茨沃德市犯下過最起碼兩個案子。”林恩不緊不慢道,“現在又冒充成了馬車夫想傷害我們,你覺得我現在把你斃了,治安局是會把我和萊納抓起來,還是認真調查一下你的事跡?” “別忘了昨晚你還去旅館前臺,讓前臺給林恩送信。人證、物證我們都不缺。”萊納展示了一下他的手中的匕首,幫腔道。 “你們……” 塔伯開始后悔自己挑選了林恩做為第三個獵殺對象。 前兩個都著實沒有挑戰性,令他自然而然地膨脹起來,不覺得林恩能擺脫自己的獵殺。而且就算獵殺不成功,他藏在暗處也可以重新物色對象。 林恩如果知道他心中所想,可能會升起一點點的憐憫。 普通人或許能有百分之十的可能性戰勝【覺醒者】,但戰勝【超凡者】的可能性,連百分之一都沒有!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