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一章鈍刀之刑!-《回到明末做梟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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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場很快立好了,就在寇公祠的前面,讓上萬名百姓親眼目睹,出上一口惡氣!
很快的,參與貪污的大小官吏共計五十八人,全被五花大綁的拖到了法場中,人人面如死灰,有的褲子都嚇尿濕了,其狀狼狽不堪。
秦鋒親自監斬,熊大帶領一隊親兵充當劊子手。
熊二則帶領另一隊親兵,前去追趕兩天前出發的女干商們的隊伍,誓要將糧食和兒童追回來。
再看被扒下官服、跪在法場中間的知州—丁不群,已經是汗出如雨,身體抖如篩糠一般了。
萬沒想到,秦鋒如此厲害,沒有被自己的騙局蒙蔽,還殺了一個回馬槍!
更沒想到,秦鋒如此兇狠,竟然不經請示,就要當眾處決這么多官吏!
怎么辦?
不能坐以待斃,必須想辦法自救才行,否則腦袋就要搬家了!
想到這里,丁不群扯著嗓子喊了起來:「姓秦的,我乃是朝廷命官,你則是邊軍中一員小小參將,你根本無權處置本官,私殺命官,掉頭之罪!」
「哈哈,你說的不錯,本將軍的確無權處置你,不過嘛,本將軍是奉了三邊總督楊大人的手令,處置你們這些貪官污吏。
總督大人有圣上親賜的尚方寶劍,凡治下文武官員,有違背國法者,皆可先斬后奏,手令在此,你睜開眼睛看看吧!」
離開西安城之前,楊鶴給了秦鋒十幾份空白手令,讓后者根據情況,自行處置事情。
而在剛才,趁著立法場的功夫,秦鋒取出一份手令,在上面填寫了處決丁不群等一眾貪官污吏的內容。
如此一來,事情就變的合情合理合法了!
「熊大,準備行刑!」
「諾!」
熊大領命之后,立刻端起一碗黃酒,喝了一半,余者都噴在一口寒光閃閃的鬼頭大刀上,并將其高高舉起。
與此同時,圍觀的百姓們都屏住呼吸、瞪大了眼睛,等著貪官人頭落地。
不想這時候,丁不群又扯著嗓子喊了起來:「姓秦的,你不能殺我,我是周首輔的得意門生,你若是殺了我,后果自己想清楚!」
……
丁不群是崇禎元年中的進士,那一年的會試,周延儒是主考官,故而二人形成了師生關系,而這種關系在大明朝的官場上是非常親近、牢固的。
丁不群又非常乖巧,很得周延儒的喜歡,視其為自己的得意門生,不余遺力的栽培提拔,因此上,丁不群只用了短短五年時間,便當上了從五品的知州。
如果秦鋒殺了丁不群,周延儒必定大為惱火。
一個邊軍參將,得罪了當朝首輔,后果可想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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