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章 蛇蝎-《狼煙晚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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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即,外朝文官集團參劉瑾的奏折雪片般涌來,通過內廷宦官們的手送到武宗案頭。
這遠遠不夠。
大家一致決定:二次抄家。
好吧,這次“抄出來”的可不再是金銀財寶了。
弓弩鎧甲等造反標配不說了,假玉璽、假龍袍,一應俱全。
而且,還有厲害的:一把折扇,扇骨里暗藏著兩把利刃!
這不僅是要造反,劉瑾還要直接行刺皇帝啊!
死定了!磔刑。
看到很多人對此堅信不疑振振有詞,我只想問一句:這些人頭蓋骨里包著的那東西究竟是腦子還是腦花?
且不論弓弩鎧甲這等軍國重器少了不頂用多了藏不住、也不說迷信時代身體有殘缺者不能做“天子”(天之子)的社會共識,就說謀刺皇帝吧——把皇帝弄死,龍袍玉璽直接用現成的真貨難道不好嗎?腦子里得有多深一坑,才會提前做一堆假的給自己找不痛快啊!何況,單一件龍袍,要幾百上千的人工花費半年以上才能完成——這事能瞞得住誰?不過大明的游戲規則是只要羅列罪狀便足夠了,不需要證據,更不需要邏輯思考。
最后說幾件小事。
其一。武宗還是太子時,剛剛六個月,禮部給他爹孝宗皇帝上了封奏章:按照禮法慣例,天下公文奏章應該給太子抄一份,讓太子從小熟悉軍國大事!
您別笑。這可不是迂腐,這是雞賊到家了!這叫“擁戴之功”!將來等太子登基做了皇帝……“您還在襁褓時,便是老臣挺身而出仗義執言,為您今日繼承大統略效犬馬。”
潛臺詞是——別看孝宗現在只愛張皇后(對了,古代皇帝里,唯一只有一個老婆的就是孝宗),保不齊以后按倒那個如花似玉,再生個小崽子,愛屋及烏想換太子也說不定。這是未雨綢繆的押寶。
懂?
其二。康海救過李夢陽——“對山救我”,記得吧?從此被打上閹黨標記。劉瑾倒臺,康海當然受到牽連,下獄。而李夢陽此時正當紅。然后呢?
我們前文說了:不置一詞,沉默。
萬幸,實在查不出康海有什么問題,削職為民,回家了。康海看透了那幫滿嘴仁義道德的家伙們,從此寄情山水,不再搭理那幫偽君子。
其三。扳倒劉瑾的幕后總策劃是楊一清。好吧,劉瑾砸過楊一清的飯碗,他記恨。
那,是誰推薦起復的楊一清呢?
張彩。跟劉瑾關系不錯的吏部尚書張彩、大明考成法的原始發明人張彩。
咦,跟劉瑾關系不錯?閹黨!
抓!
罪名是協助劉瑾謀反。
張彩在受審時質問審判官:“我已經官至吏部尚書,這個位置算當官做到頭兒了吧?說我幫劉瑾造反,難道他能賞我做個副皇帝么?皇天后土、太祖太宗可鑒我心!諸位都是讀書人,不能不講良心啊!”
楊一清的反應呢?
沉默。呵呵,啥叫良心?多少錢一斤?
張彩慘死獄中(一說被毒殺)。母親,妻子兒女發配嶺南,至死再沒回過中原!
其四。安化王反叛,第一個起兵平叛的將領是曹雄,時任陜西總兵。論功勞,應該是第二,僅次于生擒朱寘鐇的游擊仇鉞。然而,不幸的是,他是劉瑾的姻親!所以,下場是流放戍邊!第一個起兵平叛的堂堂軍區司令,做大頭兵去了。更有甚者,文官修的所謂正史《武宗實錄》里,直接篡改了他第一個起兵平叛的事實——這個歷史真相,是在楊一清的私人日記里發現的!
所謂的正人君子們,只是他們用以示人的一面~另一面,其本我,則是蛇蝎!
本篇知識點:偷,盜,賊,這幾個字今天意思差不多,古代區別可大啦。
偷:小偷,竊賊。
盜:攔路搶劫的強盜(只是攔路搶劫,不以反朝廷為目標)。
賊:大股公然扯旗造反的流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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