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百五十八章 搶錢-《我在大明摸魚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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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行暫時沒有別的想法,對這秘旨兩字也不太好理解,便對著毛驤請教道。
“上使在上,既然這是秘旨,內中牽連還望上使能給末將提點一二。”
毛驤也沒吊王行的胃口,給他進行了解釋。
“秘旨秘旨,自然越少人知道越好。”
“伱們如何截取這些贓款,我不知道,不過可以給你點建議。”
“你這里還沒清點完畢,別的地方也有那么也可能有這情況發生,沒有這么及時。”
“而那些小賭坊早已清點完畢,想要截留卻是來不及了。”
“我的建議就是,你可以先傳令下去,未能清點完畢的的賭資,先行進行封存。”
“估算一個差不多的結果,把這部分先給封存,多退少補。”
“剩下的就是把賭徒和剩下的賭資送回府衙。”
“最后是什么,就不用我教了吧!拿錢走人就行。”
前面的還好說,后面的是啥話!啥就叫拿錢走人。
不告而取視為偷,招呼都不打一個不就是偷嗎?與其說走人還不如說跑路更為貼切。
“上使說的,末將知曉了,可是這么大一筆數目的錢財對不上,末將這里怕是不好交代,萬一鄭府尹向大都督府告狀,只怕會適得其反啊!”
“而且這次鄭府尹還弄了個三方,三者互相監督,也不好下手。”
毛驤思索了一下,對于王行的回話不置可否,不過不好交代卻是真的。
“這樣,先讓兵馬司和府衙的人手先把犯人押回去,贓款到時候就說丟了,你看怎么樣?”
這能怎么樣,你在糊弄鬼呢!
一筆兩筆還好說,接近一半的錢財都給丟了,只要人不傻,都會知道怎么回事。
這樣真是把別人的智商摁在地上摩擦。
“這一半的錢財總不能都丟了吧!”
毛驤不以為意,給出了自己的看法。
“府衙那里我會派人看著點,若是鄭府尹有別的想法,我會見機行事,不會將事情給鬧大的。”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