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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判罰,說重不重,畢竟沒有被砍頭的。
可是結果好像比砍頭好不到哪去。
一月一次的藥局實驗,鄭雄粗略說出的幾個,都讓人不寒而栗。
簡簡單單的一個正骨,細想一下,就值得深思。
一個好好的人,正啥骨,本來沒病,你不是還要給人打斷了來吧!
不能想,想想可怕的很。
而錢進細想這判罰,不光傻眼,人都癱倒在地。
這結局,還不如給個痛快的,說的好聽,包吃包住,但是寧愿不要這吃住,也好過鈍刀子割肉,為未來提心吊膽,而且能活幾年都不好說。
柳夏也是一樣,本來以為鄭雄說真的,等會就能走了。
結果,來了這么一出。
沒有賬本,一千貫的收益最多拉扯幾天,也就過去了。
一萬貫的錢財那是沒有任何依據的。
但是鄭雄審案,一點不在乎證據,直接就按十倍計算。
加上之后的判罰,擺明著要錢,還不擇手段。
錢進雖然包攬了罪名,和自己不相關。
但是自己也走不了。
得把賺來的錢交完才能走,一竿子打死,根本不給人反駁的機會。
這樣一來,雖然沒有刑期,但是跟坐牢又有什么區別。
唯一的區別,就是只要自己把窟窿補齊,隨時可以走人。
也就是破財消災的另一種形式。
柳夏心中算了一下得失。
一萬貫的盈利是不止的,但是去除開銷,就所剩無幾了。
等于是自己出人出力,給鄭雄打工,還落了一個不好的名聲。
柳夏的心里一時之間不能接受,高聲的叫道。
「大人,這判罰不公,在下不服。」
有柳夏帶頭,錢進和幾個上堂聽審的紛紛叫喊起來。
「我等也不服,這判罰聞所未聞,沒有先例可言,請大人重判。」.
鄭雄把玩著驚堂木,用無所謂的語氣說道。
「怎么判,是本府的事,服不服是你們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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