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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
本來還想拉扯兩句給自己接下來的話語鋪鋪路,沒想到徐達虎軀一震,簡簡單單的一個字讓鄭雄無奈開口,有些不好意思的說道。
“告與大將軍知曉,下官在這雁門遇見一個心儀的女子,已經約定了終生,這不馬上要下聘禮,缺點錢,讓大將軍笑話了。”
“哦,鄭提領還未娶親?”
“未曾,家里人催的急,這不遇見一個合適的,就想著趕緊辦了。”
“雁門我知道一些官員,是誰家的姑娘?”
“不是官宦人家的,一個普普通的尋常人家,在應縣那邊。”
年紀見長的徐達,對于鄭雄娶親的私事,展現出不一樣的熱情,或許男人之間的共同話語也繞不開這個。
“多大的年紀,你是要娶了當正妻?”
“和下官差不多大,二十來歲的年紀,三媒六聘,明媒正娶的正妻。”
“這個本將軍要說道說道,普通人家的姑娘,娶來做妾就是,以你的年紀還是娶個門當戶對的,有個幫襯。”
“對了,你不是在雁門嘛,怎么認識了應縣的姑娘?”
額,這個就不好回答了,總不能說自己翹班去旅游結識的吧!
想了想,還是實話實說,知道詳情的人不少,自己的事情辦的漂漂亮亮的,翹個班應該沒啥吧!
“那個,前段時間,閑來無事,去了應縣那邊散心,剛好遇見,一來二去,這事就成了。”
“伱的膽子不小啊,任事期間,誰給你的權利,讓你可以隨處閑逛的。”
聽完徐達略帶淡漠的問話,鄭雄一時之間不知道怎么回答,剛剛還有說有笑的,說翻臉就翻臉,一時摸不清徐達的本意。
是要治罪呢還是要治自己,玩忽職守的罪名還是挺大的,主要是看人,誰處理給出的結果總是不同的。
“下官知罪,還請大將軍責罰。”
事情挑來來說,立正挨打就是,狡辯沒有任何意義,反而讓人反感。
徐達望著請罪的鄭雄,不發一言,自顧自的端著茶盞喝著茶水,好一會才開口說道。
“不孝有三,無后為大,你先說說是先溜達去應縣前認識的還是在去了應縣之后認識的。”
簡簡單單的選項,其中的含義卻是天差地別,之前還好說,也能說得過去,情有可原。
之后卻不一樣了,上班的時候翹班,那是態度問題,因此可能產生的后果都是需要承擔責任的。
“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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