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不過…… 在看過沉清拿出來的那份借款合同后,楊可玉也沉默了。 除非王曉曉能拿出證據證明這份借款合同有問題或者無效,否則就算是神仙來了,也沒有辦法。 雖然這850萬是葛淮新找葛樹德借的沒錯,王曉曉也確實不知情,可這并不意味著,這就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的規定,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 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可問題是,借款合同上還特地寫明了,葛淮新借這850萬的用途就是用于婚后他和王曉曉買房。 而通過沉清提供的其他相關證據,也確實證明了,這850萬并沒有用到其他地方去。 看這樣子,對方是早有準備。 不是指這個離婚的桉子,而是在他們結婚或者買房之前。 否則。 正常情況下,大部分父母支持自己的兒子買房,都不會特地簽什么借款合同。 楊可玉有些無奈。 光是這一步,即便他們最后勝訴了,也占不了什么便宜。 分房子? 先把這筆錢還清再說吧! 而今天葛樹德出現在這里,并不僅僅是以被告家屬的身份,更是以他們夫妻二人債權人的身份。 “不對…這不對……審判長,我要舉報,葛淮新連同他父親轉移財產,他父親當時賣房的錢只有五百多萬,而他自己有沒有那么多存款,所以不可能有850萬借給葛淮新,其中至少有兩三百萬是葛淮新偷偷轉給葛樹德,再讓他借給我們賣房……” 在確認那850萬是夫妻共同債務之后,王曉曉忽然又找到了一個新的“反擊”點。 楊可玉微微皺眉,迅速思考了起來。 而此時。 聽到王曉曉的這番話,被告席上的沉清卻是微微一笑,拿出了一份之前進行過公證的贈與合同。 時間是葛淮新和王曉曉結婚前。 葛淮新把自己多年工作攢的那些錢,全部贈予了自己的父親葛樹德。 對于自己的個人財產,葛淮新有完全的處分權。 別說是婚前,哪怕是婚后,葛淮新把這些錢贈與葛樹德,王曉曉即便作為妻子,也沒有半點干涉的權力。 因為他這些年的工作收入,是婚前所得,屬于個人婚前財產。 還是那句話。 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不因婚姻關系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 本來呢! 葛樹德和葛淮新只是準備把賣房所得的那部分房款寫到借款協議里面,不過在葉向陽找沉清幫忙檢查自己試著起草的那份借款合同時,了解情況的沉清又提了個建議。 既然有備無患了,為何不一步到位? 于是,就有了那個贈與合同的出現,以及最終借款金額的變動。 就是這樣。 葉向陽和沉清兩人,一人一個建議,在不經意間把王曉曉本來很完美的謀劃,直接給搞廢了。 如果王曉曉知道這些,怕不得生撕了他倆。 可惜她現在已經自顧不暇。 此時。 王曉曉把最后充滿希望的目光望向了楊可玉,奈何對方也只能沖她嘆息搖頭。 現在堅持離婚的話,對她來說,沒有半點好處。 “審判長,我們申請調解。” 偷偷和王曉曉商量了下,楊可玉替她說出了這個決定。 “原告王曉曉,這是你的想法嗎?” “對……,審判長,我覺得我和葛淮新還沒有到不可調解的那一個地步,或許可以再協商一下。” 王曉曉慌了。 一想到這樣離婚,自己就要背上巨額債務,王曉曉真的無法澹定。 即便是最好的結果,也是債務和離婚分割的財產相抵消。 她是不用負債了,可最后的結果卻跟凈身出戶沒差別,想想她這小半年來為了討葛淮新歡心,花費了多少時間和心思,結婚后更是連身子都給了對方,最后鬧一個血本無歸? 這簡直虧大發了。 況且。 就這么離婚,未免也太便宜了葛淮新和葛樹德這陰險的父子倆。 王曉曉簡直是恨死他們了,好端端的突然搞出一個借款合同和贈與合同,原來早就防著她了。 也就是說,之前所有對她的好,全都是裝的。 “被告葛淮新,你的想法呢?” “審判長,我覺得沒有調解的必要了,直接宣判吧!通過剛才的鬧劇,我想審判長也能看出我們夫妻的感情早已破裂,實在沒必要這樣浪費大家的精力和時間。” 雖然葛淮新這樣說,但審判長還是建議先試著調解。 在沉清的示意下,葛淮新答應了。 調解并不一定代表不離婚,也不是非要妥協不可,畢竟調解是建立在遵循雙方意愿的前提之下。 除了調解成功外,還有這調解失敗和調解無效兩種結果,在審判長傾向于進行調解的情況下,不是非要強硬堅持自己的態度。 接下來。 暫時休庭,雙方進入了調解程序。 只是很顯然,事情發展到現在這個地步,再怎么調解也很難起到作用。 意識到自己已經完全沒有優勢,王曉曉又想起了打感情牌,并且降低了自己的“要求”,不再強求分割一半甚至一半以上的房子,房子她不要了,但提出讓葛淮新對自己這小半年的付出,做出“一定補償”即可。 所謂的一定補償,一開口就是兩百萬,就是后面王曉曉降到了一百萬,葛淮新也沒有同意。 想屁吃呢? 都已經看穿了她的真面目,葛淮新怎么可能答應對方這種要求。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