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頁 是他天生比其他員工更勤奮嗎? 確實不排除有一些人天生便不知疲倦,擁有無窮的精力,把工作視為人生最大樂趣。 但這一類人非常少,至少洛修自己并不屬于這一類人。 重生前,他的身份是公司的高層管理,奮斗到三十幾歲后,同樣開始變得懶散起來。 作為高層,上班不需要打卡,經常中午才出現在公司。 甚至上班時間摸魚寫小說。 這種現象在他職業生涯初期是不可能出現的。 重生之后,也還是他這個人,為什么就突然變勤奮了呢? 這是解決問題的關鍵。 東哥發文《地板鬧鐘的故事》,稱自己剛開始做電商的時候,整整四年每天都睡在辦公室,為了保證24小時服務,把鬧鐘設定為2小時后響鈴。 老馬說996是一種福報,而他自己每天1212以上。 他說:「不僅僅是企業家,大部分成功或有追求的藝術家、科學家、運動員、官員、政治家基本上都是996以上的。不是因為他們有超常的毅力,而是因為他們超愛自己選擇的事業,他們為此付出超常的奮斗和努力,才獲得了常人沒有的“成功”。」 洛修很認同這一段話。 不是因為他們天生擁有超常的毅力,而是他們超愛自己選擇的事業。 問題在于,老板常常將自己熱愛的事業,理解為員工也必須同樣熱愛。 清潔工不可能熱愛他的工作,送外賣的騎手不可能熱愛他的工作,流水線的工人、建筑工人、農民、碼農、服務人員……社會95%以上的工作崗位的人,都不會喜歡自己的工作。 他們工作只是為了生存。 老板總會天真的以為:那你去選擇你喜歡的工作啊! 事實上,這個社會并不需要那么多企業家、藝術家、科學家、運動員、官員和政治家。 大部分人僅有的選擇權利,也只是從眾多不喜歡的工作當中,選擇一個相對沒那么討厭的工作。 如果員工真的像老板一樣熱愛自己的工作,不需要老板鼓吹,員工會自動留下來加班。 甚至冒著加班會被罰款,也要想盡辦法多干點活。 洛修知道自己口才再怎么了得,也沒辦法說服員工熱愛自己的工作。 幸好他要解決的,只是那一部分公司的高層領導。 這一部分人都很有能力,才華出眾,只是在自己的崗位上失去了追求。 既然如此,那就將他們推到更高的位置上,讓他們變成老板,變成企業家,讓他們熱愛自己的工作。 /92/92345/21142589.html 第(3/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