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對面又不是傻子,憑什么就給你交代啊? 知道小柔心中疑惑,只見駱飛拿出來手機,重新點開了那條【駱飛周君夜會被拍】的圍脖,將手機放在了桌子上。 發這條圍脖的人也算是駱飛的‘老朋友’了。 偉大錘。 此人,是死盯駱飛的狗仔之一。駱飛的很多獨家信息,這段時間他曝光的可不少。 “對方太急了。” 駱飛指著那一組照片說道。 “如果偉大錘就掛我和周君一起看電影哪一張照片,再說些捕風捉影的話,引導網絡進行猜測,其實我一點辦法都沒有。” “但是他們顯然覺得如果只放那一張照片的話,結果會像偷拍我和璇儀那次一樣,不足以捶死我。” “他們著急了,所以在后面又附上了一些牽手接吻模糊的影像,想要一舉壓死我。” 說到這兒,駱飛笑著搖了搖頭。 “這就像是一把雙刃劍,如果我軟一點兒,就跳進黃河洗不清了。” 小柔聽到這兒皺了皺眉。 駱飛接著說。 “但是如果我硬一點兒,這事兒可就是大事兒了!” 說著話,駱飛眼中的狠厲之色一閃而過。 “沒猜錯的話,現在周君和法務應該都在公司吧。” 小柔點點頭。 “對,他們讓我來叫你去公司,說電話不安全。” “我不能去公司,因為我一旦去公司就會引起對方的警覺,我就在家里呆著,你回去告訴法務部門,讓他們馬上準備相關材料,直接對偉大錘提起公訴,要打他們一個措手不及!” 小柔看駱飛那凌厲的眼神,不由地心中一顫。 好狠的手段! 要知道,像是娛樂圈中的風言風語,通常情況下娛樂公司都會采用律師函的形式進行公告。 目的就是阻斷時效,催促、警示對方,己方已有律師介入,走司法途徑概率已較高,促使對方正視,從而洗清自己。 很少有把事情做得這么絕的! 律師函? 小兒科,敢誹謗我,直接走公訴! 咱們衙門口見吧! “當然了。”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