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于是最后在大歷756年的時候,蓋亞教廷頒布《北地貴族居住法案》,專門遏制這種空位現象。 當然頒布《法案》的口號也是冠冕堂皇,如果你一個貴族一年都不回采邑一次,對得起那些被你統治的領民嗎? 因此蓋亞教廷頒布了《北地貴族居住法案》,隨后又經過數次的修訂和調整,整體來說傾向是不斷收縮北地貴族返回南土的權力。 到“南北戰”開始的前夕這段時間,規定已經變成成年的北地貴族每年當中,只能在南土生活不超過1個月時間,否則就視作放棄自己在北地的采邑。 而且不要看有這種法案的限制,想要成為北地貴族的人依舊是擠破頭,一般貴族私生子還沒發成為北地貴族呢。 畢竟早在幾百年前“開荒路”的時代,南土這邊的貴族采邑就已經是僧多粥少,幾百年過去到如今情況只會越發嚴重。 更何況別看南土貴族對北地鄙視來鄙視去,人家在蓋亞秩序中被視作合法的貴族,關這一點就能彌補掉所有缺陷。 而且這時候北地也和過去不一樣了,經過長達兩百多年的開發變得日益繁榮,不再是純粹徹底的蠻荒之地。 既然北地也足夠的繁榮與富裕,南土那些血脈淡薄的親戚又不歡迎自己,于是本地貴族待在本土的時間越來越長,與南土之間的聯系也越來越淡。 可即便如此這些北地貴族,對于蓋亞秩序依舊有較強的向心力,這是因為蓋亞教廷一直以經濟手段,作為自己管控北地的重要手段,迫使北地必須依賴南土輸入日用品。 正是基于這種統治模式的考慮,蓋亞教廷早在北地開拓初期,就頒布《作坊禁止令》遏制北地的手工業發展。 這道禁令在之后百年中僅僅是得到一定修正,允許北地居民種植經濟作物、奢侈品,以及開采貴重金屬所需要的相關器材,但并沒有被徹底廢除。 畢竟有些東西南土本身沒有辦法提供,既然如此還不如交給北地去種植,也算是緩和一下雙方之間的矛盾。 從上述介紹可以看到北地這邊的城邦,在性質上屬于徹頭徹尾的殖民地,受到南土的嚴重剝削與壓迫。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