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馬超母子倆都還趴著,自然頂不住岳家萬家一家子人,又加上女兒又高燒不退,更是被萬家挑了渾身的理,連馬婆子那么能撒潑的人都回不上嘴。 那兩日馬家一家四口的飯食都是馬婆子撐著傷起來做的,她倒是想讓孫女做,但小姑娘連飯都吃不下,人也燒得不醒人事,根本連起都起不來。 還是萬家人來了押著馬婆子掏銀子給小姑娘請了大夫看病,可惜還是晚了,退了燒人也傻了,還連話都不會說了。” 楊慕青見過那個小姑娘,瘦瘦小小的一個人兒,見著人都不敢抬頭。 本就可憐,如今是更可憐。 換一個角度想,生在那樣的家里,或許什么都不知道了反而才是解脫。 孟氏上了年歲就聽不得這樣的事,一時間長吁短嘆,“著實可憐,怎么就能有那么狠心的父母?” 自家的孩子啊,女孩兒怎么就不心疼了?她倒是覺得女孩兒更貼心,他們家的幾個女孩兒就招人稀罕得很。 終究是別人家的事,他們也只能唏噓而已。 楊慕青接著說起馬家報案的事,“到了衙門后,馬超實在頂不住萬家和大人的逼問,把陳棟和汪員外一起供了出來。 萬家其實是先去順著馬超說的地址去找了陳棟,沒找到人不說還被那守宅子的下人好一頓數落。 之后經過再三商議,才報的官。 萬家是告馬超母子倆害他們家姑娘性命,馬超供出汪陳二人之后,縣令大人當即就傳喚了兩人。 汪員外當天下午就沒有出過門,陳棟有上門拜訪卻被拒于門外,這個經過當時有鄰居作證。 陳棟離開汪家后沒多久就出了城,這一點上守城的官兵可以作證。 順著縣城到河中村的路搜尋,發(fā)現馬家媳婦的時候,她在水溝里泡得變了形,身上衣衫不整還有好幾處傷,一條胳膊呈現出扭曲狀,是在生前就因外力導致骨頭斷裂。 經過仵作尸檢鑒定,萬氏在生前不僅遭受非人的毆打,還有過被侵犯的行為。 咱們龍泉縣多少年都安安穩(wěn)穩(wěn),出了這樣一場殘忍的殺人案件,百姓恐慌害怕入了夜都不敢出門。 縣令大人已經下令搜查,當天進城出城的人都要審問。” 而賀家更是重點要查,當天他們跟馬家發(fā)生了糾葛,最被懷疑的就是他們。 幸好是有充足的人證證明他們的不在場證據,最后陳棟成了嫌疑最大的人。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