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雖然是大孫子問的的,可是李存善還是非常生氣,低吼道;“你爸連一個螞蟻都不敢踩死,他絕對不會殺人的。” 李少瑾瞇了瞇眼睛,精光一閃而逝,隨后問道:“那警察怎么說?現在有什么證據嗎?!” 大的證據沒有,就是顧夢吃過的保健藥,上面有李佳明和趙蕊的指紋。 根據那些藥瓶,警察在醫院的垃圾處理處,又找到了顧夢吃空的藥瓶,上面還是有李佳明的指紋,而那個藥瓶中,還分析出了除了保健藥成分的其他粉末,檢驗科在進一步做檢驗。 疑似顧夢是被那粉末毒死的,結果還沒出來,但是李佳明的嫌疑很大,趙蕊也有嫌疑,都抓起來了,暫時不會放人。 而舉報人是李瑩雪,李瑩雪申請了尸體解剖,在法醫沒有出結果之前,結果未定了。 不過李存善已經預告到,是趙蕊害死的人,但是李佳明沒有自證清白的證據。 他道:“你們的爸爸,肯定不會殺人,他從小就膽小,螞蟻都不敢踩死,怎么可能會殺人,都是被人陷害的,陷害的。” 李存善受不了了,陡然間一抬頭道:“李瑩雪,你跟我滾出來,李瑩雪……” 李少瑾;“……” 李瑩雪早都跑了,還等著你罵嗎?! …… …… 李存善到處找李瑩雪,但是李瑩雪只接電話,人不出面,她也不在李佳明的房子里,不知道人在哪,電話里的意思,一定要解剖尸體,要為顧夢討公道。 李存善想用錢來收買李瑩雪,但是李握瑜和李少瑾都沒開學,兩個人天天在家轉悠,他不好意思了。 而且事情已經進入了司法程序,好像也不是李瑩雪說不解剖,就不解剖的。 ——我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二十九條規定:對于死因不明的尸體,公安機關有權決定解剖,并且通知死者家屬到場。 顧夢的死亡,已經屬于死因不明,而且是刑事案件。 李存善非常沮喪,解剖的日期,訂在初八那天,李存善本來想去,但是又心煩,就讓小張去了。 但是他在家里做什么都做不進去,在沙發上等著。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