汴梁時月 第四百三十六章 包圍-《北宋大相公》
第(1/3)頁
就在陸垚等人在擂臺賽上大展拳腳的時候,遠在邊關的范仲淹和韓琦,也在與大夏國進行著談判。同時,王安石和陸垚提出的先弄清楚對方的兵力部署和配備,以及周遭一些環境的調查也在有條不紊的進行著。
如果按照正常的歷史發展,宋夏之間的戰爭,占據主動的會是李元昊一方,最后雙方的結果就是宋夏和議。
慶歷和議是宋仁宗慶歷四年(1044年,西夏天授禮法延祚七年)與西夏達成的和議。宋夏戰爭爆發后,宋朝屢遭失敗,損傷慘重,朝野震驚。且軍費開支浩大,人民負擔加重。西夏在對宋戰爭中損耗也頗嚴重。又因雙方停止互市,西夏國內物資日見匱乏,故遣使與宋議和。慶歷四年(1044年)十月,雙方定議:1西夏首領元昊答應取消帝號,而由宋朝冊封為夏國主;2宋每年賜予西夏絹十三萬匹、銀五萬兩、茶二萬斤。另有其他歲時賞賜,合計絹十五萬匹、銀七萬兩、茶三萬斤;3重開保安軍(今陜西志丹)、高平寨(今寧夏固原)等沿邊榷場貿易。史稱“慶歷和議”。
宋寶元元年(1038年)十月,北宋藩屬西平王元昊(又名曩霄)稱帝,國號大夏,年號天授禮法延祚,史稱西夏。翌年,宋仁宗下詔褫奪元昊所受宋朝官爵和賜姓,以定難軍節度使懸賞其首級。元昊則出師攻宋,挑起宋夏戰爭,自康定元年(1040年,天授禮法延祚三年)至慶歷二年(1042年,天授禮法延祚五年)先后在三川口之戰、好水川之戰、定川寨之戰戰勝宋軍,俘宋將劉平、石元孫,殺任福、葛懷敏。宋朝無力消滅西夏,主和意見占上風,而西夏在進一步攻擊時被宋朝知原州景泰挫敗,無法實現“親臨渭水,直據長安”的目標。
元昊作為軍事上占優勢的一方,其決定停戰議和,主要出于三點:
連年戰爭使西夏本身就很脆弱的經濟難以再承受繼續大規模作戰的重負,上下困乏;
由于宋知延州范仲淹等人的經略,宋方的軍事防御能力得到了明顯的加強,并且堅壁清野、嚴守城寨,不與西夏正面交鋒,使西夏難有新的作為。
契丹借宋夏戰爭之機向宋索取更多歲幣的要求得到滿足后,接著對西夏施加壓力,元昊與契丹交惡,西夏面臨兩大國夾擊的危險境地。
西夏在宋夏戰爭中擄掠所獲財物與先前依照和約及通過榷場貿易所得物資相比,實在是得不償失。在建國稱帝之前,西夏每年都可以從宋朝得到“歲賜”的白銀萬兩、絹萬匹、錢2萬貫,這是夏國的一項重要經濟來源。在沿邊榷場,黨項人還以境內所產的青白鹽及畜產品換取宋朝的糧食、茶葉和其他手工業產品,這些物資都是夏國人民的生活必需品。如今,宋朝實行經濟封鎖政策,停止“歲賜”,關閉榷場,不準青白鹽入境,禁止雙邊貿易,從而給夏國的經濟以致命的一擊。在夏宋戰爭中,雖然夏國取得了勝利,但是本國也傷亡了很多人馬,正如常言所說的“傷敵一千,自損八百”,致使元昊為發動戰爭而點集人馬越來越困難。按照西夏的兵制,各部落青年平時從事生產,戰時人人都是兵,不是當正軍,就是從事雜役。一聲點集,由部落首領帶領,立即出動,還要自備馬匹和糧食。元昊稱帝后,連年對宋用兵,使田地無人耕種,牛羊無人放牧。連不少部落首領也反對再戰。
總之,由于連年征戰,人力、物力、財力損失慘重,致使出現嚴重經濟危機,西夏“財用不給”,嚴重地阻滯了西夏經濟和社會的發展。此外,由于民間貿易中斷,使得西夏百姓“飲無茶,衣昂貴”,怨聲載道,以致民間有“十不如”之謠。加上西夏與契丹之間又出現了嫌隙。所以西夏愿意議和。
康定二年(1041年,天授禮法延祚四年)正月,元昊派人到涇原乞和,又派歸塞門寨主高延德到延州,與知延州范仲淹約定正月二十九日至保安軍。范仲淹看到高延德后,發覺元昊并無誠意,且無表章,不敢上報宋廷,于是派監押韓周攜帶自己寫的勸和信,同高延德一起送到元昊那里。二月,元昊一面發動好水川之戰,一面讓親信野利旺榮回信范仲淹,言辭更加傲慢,范仲淹當著西夏使者的面焚燒書信,并將副本上報宋廷,隨即因私通書信被降職,并調知耀州,宋仁宗以龐籍知延州。
慶歷二年(1042年,天授禮法延祚五年),龐籍報告元昊被唃廝啰打敗,野利家族叛亂,而且又有旱災和鼠災,發生嚴重的經濟危機,想要求和。于是讓知保安軍劉拯寫信勸降野利旺榮,野利旺榮假裝派浪埋、賞乞、媚娘等三人到青澗縣請降,知青澗城種世衡也派部下王嵩攜蠟書謁見野利旺榮,試圖離間元昊和野利旺榮的關系,野利旺榮上報元昊。元昊本來就防范野利家族,由此更懷疑野利旺榮,一面將王嵩囚禁于窖中,一面派教練使李文貴出使宋朝,表示西夏國力疲敝,愿意和談。龐籍不信其言,將李文貴扣押在青澗城數月。定川寨之戰后,宋廷“益厭兵”,無意再戰,契丹使臣也說“元昊欲歸款南朝而未敢,若南朝以優禮懷來之,彼宜洗心自新”。于是宋廷在十月下旬命龐籍招納元昊,讓元昊向宋稱臣。龐籍乃放回李文貴,向元昊傳話“悔過從善,稱臣歸款,以息彼此之民,朝廷所以待汝主者,禮數必優于前”。元昊不愿由自己提出講和,看到宋方先去和,便釋放了王嵩,一個多月后又派李文貴帶著野利旺榮、野利旺令、嵬名環、臥譽諍等的書信來延州,與龐籍議和,但表示“如日之方中,止可順天西行,安可逆天東下?”仍不肯去帝號。但宋廷還是允許和談,于是龐籍圍繞“僭號”問題,與西夏使臣李文貴反復談判,但始終沒有破裂,雙方約定元昊去帝號,才能將其國書轉達宋廷。
慶歷三年(1043年,天授禮法延祚六年)正月,元昊派六宅使兼伊州刺史賀從勖攜國書出使宋朝,自稱為宋帝之子,即“男邦泥定國兀卒曩霄上書父大宋皇帝”。宋廷批準他來開封,并同意冊封元昊為夏國主,開放榷場,提供絹、茶等“歲賜”。四月,派簽書保安軍判官事邵良佐以著作郎頭銜出使西夏。七月底,西夏使臣呂你如定、幸舍寮黎等與邵良佐來到開封,宋仁宗在紫宸殿接見了他們。西夏方面提出十一項要求,包括:
求和;求宋割土;求宋割屬戶;求至開封貿易;求宋罷修沿邊城寨;求宋派朝臣接待夏使;求稱男而不稱臣(保留“僭號”);求賣青鹽;求進奉乾元節(宋仁宗生日)及賀正;求歲賜;求頒誓詔。
宋朝群臣對元昊的多數要求都反對,尤其是“稱男而不稱臣”一款。八月,宋朝派大理寺丞張子奭、右侍禁王正倫出使西夏。十二月,元昊又派張延壽出使宋朝。此時元昊面臨契丹威脅,遂對宋做出妥協,同意稱臣。其后主要圍繞歲賜數額展開談判。慶歷四年(1044年,天授禮法延祚七年)五月以后連續派尹輿則、楊守素出使宋朝,敲定條件,九月派楊壽素向宋呈上誓表,遵守和議內容,宋仁宗于十月初二日賜誓詔,標志著慶歷和議的達成。
第(1/3)頁
主站蜘蛛池模板:
集贤县|
肇东市|
永康市|
都安|
英超|
息烽县|
内乡县|
娄烦县|
清远市|
托里县|
枝江市|
白银市|
资溪县|
浪卡子县|
蚌埠市|
临武县|
云和县|
花垣县|
阿拉善左旗|
迁西县|
桑日县|
疏勒县|
呼图壁县|
林州市|
景德镇市|
揭阳市|
滨州市|
桐乡市|
临桂县|
大余县|
临澧县|
宿迁市|
沁水县|
南京市|
苏尼特右旗|
陇川县|
炎陵县|
兰溪市|
日土县|
龙川县|
原平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