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收拾完了桌子,楊若晴和孫氏都圍攏到了桌邊。 在里正和中間人余大福的見證下,買賣雙方達成了意見一致。 接下來要由楊華安來擬定田地擬定的契約了。 契約一簽,這田地的使用權就真正歸屬自己家了。 楊若晴按壓著心內的激動,一眨不眨的瞅著那邊。 只見大伯楊華安昂首挺胸,邁著方步來到了桌邊。 他抖了抖袖子,拿起桌上的毛筆,沾了一點墨,在面前攤開的白紙上細細書寫了起來…… 楊若晴對書法不是很懂,也瞅不出楊華安的字寫得到底好不好。 在她看來,那些所謂的狂草,這個體那個體的,其實都不重要。 寫字,最關鍵的就是要能讓別人能看得懂。 鬼畫符,甭管你要表達個啥境界,啥藝術。 懂行的畢竟只是少數人,大多數人兩眼一抹黑。 寫得再好,有個屁用?拿來擦屁股還嫌墨水糊了菊花呢! 楊若晴往前探著身子,眼睛一眨不眨的追著楊華安手里的筆。 看他寫契約。 用的是繁寫體字,她認得一些,又猜了一些,大概意思也能摸清楚。 楊華安寫契約的時候,屋子里很安靜。 大家都屏氣凝神的看著。 終于,楊華安寫完了。 他把手里的毛筆架在一旁,雙手拿起面前寫滿了字的紙張。 在手里抖了下,又往上面吹了口氣。 然后,楊華安瞅了眼屋里的眾人,清了清嗓子后,就像太監宣讀圣旨那般清聲念了出來。 “立杜賣永遠契人李拐子,情困用度不足,愿將已名下坐落xx二等良田兩畝,憑中出賣與楊華忠名下為業,此時議作時價紋銀八兩整,當時契約價兩忔,永無翻悔,自杜賣之后,聽評買者管業,親族人等不得生端異說,恐口無憑,特立約為據。 立杜賣契人李拐子 憑中里正王洪濤,中介人余大福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