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丁家侄兒的好意,你們就收著吧。”鎮(zhèn)長在權衡了利弊后,收起不愉情緒:“回頭給你挑幾塊好的。” 正所謂吃人嘴軟,拿人手短。 昨兒三十來斤的鹿肉,今兒又是七八十斤的大羊。 鎮(zhèn)長實在說不出獵物充公,歸鎮(zhèn)上所有的話來。 什么爬累了,什么煙熏肉好吃,不過都是敲打自己。 他們有本事進山拿,那是他們的本事,能給你些肉來腌制,那都是人家大方。 別人心不足,芝麻沒撿到還連跟前的西瓜也掉了。 誰愿意給人做白工? 至少面前這群是不愿意的! 鎮(zhèn)長帶著人本是來質問的。 結果,讓丁老五一頭山羊一頭鹿給打發(fā)了。 回到鎮(zhèn)里,人群浩浩蕩蕩地往昨兒買肉最多的食肆去。 那位老板可是揚言回頭若是還能獵到,盡管找他。 相比昨兒,今兒的收獲很單一,除了麋鹿就是山羊。 然,十二頭麋鹿,四頭山羊的數量,不比昨兒給人的震撼少。 等著成排擺開的野畜,老板滿臉肥肉都是顫抖的。 他就覺得自己太過驕傲了。 “那什么,之前店里已經腌制不少,我這邊,最多就能再挑兩只羊,兩頭鹿。” “大伯,你可有認識的商隊?”丁雪薇也沒說什么戳人心窩子的話,而是打聽。 她這意思是,將手里這些獵物賣給腳商。 昨兒購置的肉類比市場價錢低了六七文,不說多的,就這六七文,轉手便是十來兩的收入。 十來兩,他個把月的盈利了。 “商隊鎮(zhèn)里不好找,若能再便宜個幾文,我倒是能勉強將它們全收了。”老板滿肚子心思,出口半點不客氣。 昨兒丁雪薇將價錢定在四十文左右,為的就是今天。 在做生意這件事上,她可不認為有人能比得過她。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