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既然李星晚說她的錢是離婚時前夫給的,那他第一個查的就是李星晚的前夫。 “果然,一查就發現了問題?!? “她前夫,是她以前公司的上司,之前只是公司的高級職員,并不是什么富豪。但在和李星晚結婚那幾年,升職很快,成了公司里重要上層人物?!? “半年前,李星晚和他離婚以后,他也從公司里迅速離職,這幾個月時間沒有找工作,卻過的異常奢侈,買了名車、名表,對身邊的女人也是一擲千金?!? “我繼續讓人暗中查她前夫,恰好他們之前就職的公司也查出了財務問題,兩方合作,很快就有證據,抓捕了那個John!” “他對自己犯的罪供認不諱。原來李星晚去了公司后,為了通過試用期主動勾引他。John也喜歡李星晚,兩人迅速的確定了戀愛關系,并且結了婚。結婚以后,李星晚便開始慫恿John抓住升職機會往上爬?!? “這個John確實也有些本事,短時間內就做到了財務主審計員的位置,手下掌握著幾個分公司的審核評估?!? “之后兩人利用職位便利,通過受賄、詐騙、做假合同鉆公司規章漏洞等手段,幾年的時間內,牟取私利將近五千萬。” “而且為了避嫌,或者是為了脫罪,李星晚離開了那家公司,做起家庭主婦,在背后給John出謀劃策!” “據John交代,半年前李星晚突然提出離婚,并且用John做的那些事威脅他,在離婚時分到了三千萬美金!” “John也沒想到,李星晚從一開始就防備著他,他做的所有事,李星晚都留了證據!” “而且李星晚厲害的地方就在,所有的事都是John在前面做的,和她沒有任何關系,而且她早就已經離職,就算查也查不到她頭上?!?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