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頁 聞櫻一天補三科,每科兩小時,一天就是600元! 一個月里要補15天,光補習費就是9000元,聞櫻要是補足兩個月,補習費一共要18000元……現在有謝騫分擔了一半,聞櫻還是至少要付9000元。 加上高中的學費和生活費,肯定要一萬多哦! 鄧尚偉自己就是開公司的人,蓉城現在的薪資水平如何,鄧尚偉能不清楚么? 別說聞櫻這個準高中生,就算是名牌大學的畢業生,起薪也沒有這么高呀。 鄧尚偉在心里快速算了一筆賬,就確定聞櫻付不起這些費用,陳茹又強調了不許別人幫忙,擺明了是要讓聞櫻兩個月后走投無路,灰溜溜回去找父母求助。 鄧尚偉知道自己不該干涉陳茹夫妻教孩子,但看著陳茹拿成年人的心智去給聞櫻挖坑,鄧尚偉心有不忍……兩個月后,當聞櫻回家向父母認錯的時候,她會不會丟掉現在的靈氣,重新變得木訥內向? 陳麗和鄧尚偉滿懷擔心,聞東榮卻覺得陳茹這個提議很好。 “小櫻,你覺得如何?” 鄧尚偉算賬的時候,聞櫻也在算賬。 真要是16歲的聞櫻,現在就該慌了,腿腳打顫向陳茹女士繳械投降。 因為16歲的聞櫻還沒有任何賺錢的技能,兩個月內賺一萬多塊錢,恐怕賣腰子、賣身都不行,年紀這么小的女生,別管是賣腰子還是賣身都會被人騙! 但31歲的聞櫻不怕。 她雖然自嘲是混得最差的重生人士,陳茹把這種話都說出來了,聞櫻又豈會認慫? 陳茹這個提議,正中聞櫻的下懷。 出于律師的職業習慣,聞櫻不習慣口頭承諾,她喜歡把一切約定落在紙面文件上……雖然她和父母簽這樣的“協議”沒有法律效力,但以她爸媽愛面子的性格,真要翻臉不承認,在小姨和小姨父面前就下不來臺。 聞櫻要求簽協議,陳茹咬牙說可以。 陳茹的要求是不許聞櫻中斷暑假“數理化”三科的補課,還強調不許聞櫻接受陳麗、鄧尚偉任何形式的資助,如果聞櫻違反了這兩條,那陳茹直接就贏了。 “補習費,高一上學期的學費和生活費,還有其他嗎?” 聞櫻追問,陳茹沒好氣道:“你能把這三樣費用搞定,我都要用手心煎魚給你吃!” 聞櫻一條條寫清楚,最后又添了一條,如果她完成了陳茹的條件,高考后,可以按照自己的喜好填報志愿——最后這條,已經超過聞櫻說的小事做主的范疇了,不過陳茹料定她賺不到這些錢,毫不猶豫在協議上簽下了自己的名字。 第(3/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