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陳曦靠在椅子上,彈幕里面的話,她能想到。 但法官能看到,他皺了皺眉頭還沒有來得及說話。 對方的律師,是周律師的死對頭,他蹭的一聲站了起來:“原告指責我的當事人侵占她的財產,她是我當事人的女兒,她所有的財產都是我當事人給的,我當事人還沒有把房產過繼給她,就算我當事人給她了,作為父母也有收回的權利。” 周律師冷笑了一聲:“如果我委托人的財產并不是他們給的,他們是否可以定為非法侵占他人財產?” 聽到這里,對方律師一下子就笑了:“她的財產不是父母給的,是從天上掉下來的么?就算是她的親生母親,也是陳先生的發妻,夫妻就算離婚,財產也應該各自一半,陳先生便是第一繼承人!陳家名下的財產全部都應該歸他所有,他愿不愿意給是他的事情,陳曦用這種惡劣的手段,騙取父母財產,行跡實在是惡劣。” 彈幕一片叫好。 ——這個律師說的好,父母養了她這么大,她居然騙父母的錢。 ——太可惡了,從來沒有見到過可以這么正大光明的說出這種惡心的話。 ——司家居然還幫著她,簡直了。 ——喪門星吧,現在很多人都要撤資要和司家劃清界限,司家這會要完蛋了。 ——司承澤現在提出離婚還來得及。 周律師緩緩站了起來,翻開了治療說道:“依照婚姻法規定,婚前財產不能分割,所以陳家現在的資產理應全部都是我方委托人的。” 陳曦聽的有些模糊了,不是告陳伯明侵犯自己的名譽權么?怎么扯到財產分割上了? 司承澤側頭看了一眼陳曦,嘴角突然勾起了一抹弧度。 陳曦飛快的收回了自己的目光,看到自己要讓林浩搞點器材進來,檢測一下司承澤的腦子了…… “你怎么能證明所有財產都是陳曦母親的?”對方律師不服氣地問道。 周律師立刻回答:“經過調查資料顯示,被告陳先生,出生在一個偏僻的鄉村里面,家境貧寒,父親早亡,母親一手將其養大,供上大學,二十三年前,被告剛剛大學畢業,寒門貴子毫無出路,遇見了離家出走的陳曦親生母親,兩人結婚,賣掉了陳曦母親所有值錢的首飾,買了畢新華悅三十六號別墅,被告可承認?” 陳伯明咬了咬牙齒,這些最不愿意被人提起的往事被人翻了出來,他想要否認,可是在法庭上他不敢,只能回答:“我承認但是開公司我也出錢了。” “被告當時出了二萬七千六百元,委托人的母親,開設公司與購置別墅,一共花了一百六十七萬。” 陳伯明不可置信地睜大了眼睛:“當初明明是說好了,她出錢我出力!” 對方律師立刻拉住了陳伯明,隨后抬起頭平靜地看著周律師說道:“陳先生和前期并未離婚!伴侶是第一。” “夫妻雙方有一方隱瞞自己的背景,或重大疾病,可提出上訴,婚姻無效。”周律師說。 對分律師立刻說道:“我方當事人并未隱瞞。” “我委托人母親隱瞞了。”周律師淡淡地說道:“我委托人母親隱瞞身世,隱瞞自己身精神分裂,所以這段婚姻應該是無效的。” 眾人:? 陳曦很想給周律師豎起大拇指,厲害了! 周律師緩緩坐了下去說道:“我方委托人愿意給予補償。” 彈幕上滿屏的問號,全部都是震驚不已的模樣,他們聽到了什么? 就離譜! 對方律師立刻站了起來說道:“這樣說來,我方委托人還是受害者!我方委托人才有權利提出上訴!”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