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8.觀法場-《不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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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死刑方式上,除了常規的絞、斬、杖斃之外,到了孝宗時期還把凌遲正式列入法定刑名中。
但在實際司法操作中,又特別強調謹慎和寬容,一般只要不是危害到統治的罪行,往往會從寬處理,或許是借此來凸顯仁政。
其中有個翻異別勘制度,看起來充滿了人情味,就是任何死刑犯只要在被行刑前大喊冤枉,那么他就會被發還重審,從而延遲死刑。
這個時候官府需要另派官員復審,或者另派一個司法機構重審,以示公正,一般需要小半年才能重新將流程走一遍。
當然,為了防止有人利用這個制度拖
延時間,逃避制裁,這每個人翻異的機會是有限的,北宋時是三次,此時是五次。
也有例外的,比如宋孝宗時期,算是比較政治清明,據說有個人被判了死刑,但一直不服,每到處斬前就大喊冤枉。
可能是為了讓犯人心服口服,居然讓他如此伸冤十多次,最后連審判的官員都熬不住了,明明找不出犯人無罪的證明,可這人就是堅持喊冤。
最后沒辦法,只好請示孝宗,孝宗也不知道是怎么想的,還真就御批其免于死罪,讓犯人撿回了一條命。
因此在大多數時候,宋朝每年處決的死刑并不多,有個別年份更是一個都沒有。
在趙孟啟看來,這種事情其實也是一種司法不公,甚至多少還有點虛偽,所以也不覺得自己不按律法判刑有什么問題。
另外,對官吏犯罪更是特別寬容,宋刑統甚至規定,「在官犯罪,去官事發,或事發去官,犯公罪流以下勿論,余罪輪如律。」也就是離任后,有些罪名就不再追究刑事責任了。
從這里就可以看出,宋朝對文官是真他娘的優容啊,好吧,其實也不只宋朝如此……
但眼下趙孟啟很是看不慣這一點,忍不住就想撞上一撞,就算目前撞不動,撬開一點口子也是好的。
更何況,這吏治腐敗的風氣再不遏止一下,其它都是白折騰,即便沒有蒙古人,這江山一樣要垮。
對于趙孟啟這種想法,其他人卻未必能理解。
就在場千多名舉人來說,他們都憤恨慈幼局和居養院官吏的罪行,卻有不少人認為燕王的懲罰太過殘暴了,非明主所為,所以看向平臺的目光很是復雜,甚至有些人還莫名有種兔死狐悲的感覺。
人群比較外圍的地方,有幾個舉人來得比較晚,其中一人說道,「這剝皮之刑,似乎不遜凌遲,聽說事后還要將其掛于貢院,這不是在侮辱我等讀書人么?」
邊上一名身材魁偉的舉人擰起劍眉,清透的雙目中浮出憂慮,「凌遲也好,剝皮也罷,都太過慘毒,感傷致和,虧損仁政,實非盛世所宜遵。」
「現在可不算什么盛世,正該用重典治政。」另一名看起來年紀比較大一點的,卻搖搖頭,似乎對兩位好友的觀點不怎么贊同。
魁偉舉人一愣,轉頭看了回來,「君直兄,莫非你覺得燕王做得對?天祥年輕識淺,未能看出其中深意,還請指教。」
原來這魁偉舉人姓文,名云孫,字天祥,但參加解試時用天祥為名,過完年才二十一歲。
而最先說話的,是小他一歲的胞弟文璧,年紀大的則是謝枋得,字君直,三人都是江西人,過了解試后一起來臨安應考。
謝枋得見文家兄弟倆都目光炯炯的看著自己,似乎不給個充分理由不罷休,不禁苦笑一聲。
「哎,也說不上指教,只不過先祖先考都是官場中人,所以愚兄知道的內情稍微多一點罷了。」
他捋了一下思路,繼續道,「說來,南渡之后論吏治最嚴、吏風最正之時,莫過于孝宗朝,當乾道、淳熙間,有位于朝者,以饋遺及門為恥,受任于外者,以苞苴入都為羞。」
「但過后,官場風氣卻漸漸崩壞,清廉者日少,及至今日,若說貪殘昏謬者常居六七,或許有些太過,但一半是絕對有的。」
「品官正任有豐厚的俸祿,稍微好點,但雜職胥吏之流,卻變本加厲,壓榨盤剝百姓以為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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