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市局特別協(xié)調(diào)了檢察院和法院的專家,對秦立軒的要求進行了討論,依據(jù)我國的法律條文做出了如下答復: 根據(jù)相關(guān)法律條文規(guī)定,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死亡,不予追究刑事責任;我國公民在醫(yī)療單位正常死亡的,由所在醫(yī)院開具《死亡醫(yī)學證明》,對死者遺體的處理方式,在我國法律允許范圍內(nèi),可以遵照死者遺愿進行; “這是什么意思?”蘇樂問。 “什么意思,你自己去理解嘍。”何曉惠回答。 “就是說秦立軒不死的話還是要起訴他。” “不然呢,法律就是這樣規(guī)定的。” “好吧,那只能叫秦立軒自求早死啦。” 當秦立軒再次蘇醒時,蘇樂將上面的批示對他做出了解釋: “如果你在我們正式起訴你之前死亡的話,根據(jù)我國的法律,你將被免于起訴。關(guān)于遺體的處理問題,可以遵照你的意愿進行。” “放心吧,我活不到你們起訴我的那一天。”秦立軒的嘴角露出一絲嘲諷的微笑。 “那好,徐永昌是你殺的嗎?”蘇樂問。 “這是那一年的事?” “2005年初,貴安市徐家村,徐永昌和他的養(yǎng)雞場。” “哦,想起來了,這個活是我安排別人干的。” “你安排誰干的?” “這個我不想說,你也別問了。” “誰讓你殺的徐永昌?” “不認識,我們通過qq聯(lián)系的,具體的名字我忘了,當時收了五十萬現(xiàn)金。” “李天韻是你殺的嗎?這事應(yīng)該發(fā)生在2004年。” “這個名字真的沒印象。” “劉玉龍這個名字你有印象嗎?” 秦立軒閉上眼睛想了一會兒,睜開眼睛說: “我想起來了,這個劉玉龍是那個人叫我殺的,因為當時劉玉龍出國去了香港,我將情況向上面做了匯報,上面安排人在日本殺了劉玉龍。” “那個人是誰?” “我記得他的qq昵稱叫高速上的豬,這件事我的印象比較深,我想起來了,這個人告訴我,那個姓李的是他殺的。” “你為什么替他殺劉玉龍?” “因為我的槍在他手里。” “你的槍是怎么到他手里的?” “一次我在飯店吃飯,不小心被人下了藥,結(jié)果槍就被偷了。那人告訴我,他在殺周強飛的時候得到了我的槍,周強飛是從小偷的手里買的。那人通過東南亞的一個組織找到我們,說是要把槍還回來,他的條件就是殺了劉玉龍。” “這個人是用什么殺的李天韻?” “就是那把槍,他故意用槍殺死李天韻,用來轉(zhuǎn)移視線。” 秦立軒說到這里,再一次昏迷過去。 何曉惠的辦公室,蘇樂和張鵬飛正在給她匯報工作。 “何隊,關(guān)于我們倆掌握的秦立軒犯罪的事實,他都交代了。等他再次醒來后,我們計劃問他關(guān)于那把槍的事。”蘇樂說。 “但我們對于那把槍的事了解的很少,希望何隊能給我們講講那把槍,后來又涉及哪些案件。”張鵬飛說。 “他明確交代了那把槍是他的?”何曉惠問。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