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頁 對蘇翰來說能有三百人就已經是不錯了。 這三百人都符合入職條件的人。 蘇翰給了一千月薪,以及半年的等額獎金。 不夠的不說這個工資標準,頓時震驚了所有符合入職標準的實習生。 這也讓幾乎所有人都簽訂了入職協議。 不過在簽署協議之前,公司的法律顧問也特別聲明了協議中的一條特別條款。 加入龍翰科技以后,必須在公司工作三年以上,協議期內員工如提出辭職,必須許諾五年內將不得從事計算機相關工作,否則將會被起訴和面臨巨額罰金。 蘇翰一再要求讓所有的員工都知道這條,以及觸犯該條款可能帶來的嚴重后果。 雖然入職以后蘇翰能看到所有人的數據,但他并不想因為某個人忠心度或者能力不夠就將對方開除。能力不夠可以一點點學,忠心度不夠相信三年時間也足夠沉淀的了。 更重要的是蘇翰不希望在系統推出之前有內部研究人員離開。 這才是蘇翰訂立這條的根本原因。 如果等以后公司火了,秘密不在是秘密。 那么離不離開也就無所謂了。 雖然公司的協議比較嚴格,但由于工資高,福利好,而且只簽三年,大多數的人都簽下了協議。 畢竟協議保護了公司之余,也保護了自己,起碼只要不觸犯比較嚴格的規定,那么三年內,還是能攢一大筆錢的。 至于剩余的三百人必須要進行崗前培訓,只有通過一系列的培訓才能有簽約資格。 …… 龍翰科技的研發團隊。 在蘇翰的鞭策下已經逐漸的上了正軌。 第(3/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