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農(nóng)村里父輩都有很固執(zhí)的觀念,認為人一生有三大任務,一是送孩子上學完成學業(yè);二是給兒女辦婚事讓其成家;三是給父母養(yǎng)老送終。 很多人認為,完成了三大任務,他的人生就沒有疑惑了。 所以,給江曉清整學酒,江海洋認定是他這個當爸的事,必須是他出面主事,整酒的錢自然也由他出。 這里面涉及到收人情和還人情的事。 一般來說,過事是誰主事誰出費用,收人情還人情也都是主事人的事。 比如,父母去世,按照八九十年代的習俗,一般父母去世前跟誰生活,喪事就由誰主持,其他兄弟也是要上人情的。 這個和后世不同。 后世人們過事整酒規(guī)矩沒那么多,父母去世的喪事往往都是幾個兄弟一起辦,過事的費用大家平攤,共同親戚送的人情平分,兄弟幾個各自朋友送的人情各人收,還人情的時候也各自還。 之所以有這樣的演變,還是跟“亂整酒”收人情斂財有關。 如果父母去世的喪事只一個兒子辦,那其他兒子就失去一次整酒收人情的機會。 劃不來! 江曉白倒沒想這么多,他說他出錢純粹是覺得沒必要花爸媽的錢,并沒想著主事。 沒想到老爸這么固執(zhí)。 “行行行,您兒出錢!” 江曉白立即投降,不想在這個問題上和老爸爭執(zhí)不休。 “錢雖然不要你出,買菜嘞些事交給你。”江海洋吧嗒著嘴巴,說道。 “行!” 江曉白點頭答應,誰叫自己有車呢。 “對了,還有鞭炮,你也一并買了。”江海洋補充說道。 “行!”江曉白仍是答應,問道:“還有么茲要買的,您兒一并說了。”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