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一聽江宇說要錢,孫明理的臉就變成了苦瓜相。 “公社也沒錢呀,今年公社發展水果產業,買草莓和果樹苗花了不少錢,真的沒錢,你能不能自己想想辦法?” “孫書記!鞋廠只能算是我幫著公社經營,你讓我自己想辦法?那我不如承包得了。” “那好啊!就這么說定了, 鞋廠承包給你了,一年交四萬塊錢就行!” 江宇立刻就把眼睛瞪到了頭頂上:“多少?四萬?誰愛承包誰承包,我肯定是不要。” “小江同志!眼光要放長遠一點,步子要邁大一點,不要老斤斤計較嘛。” 孫明理開始打官腔。 “孫書記!你別忽悠我,一年交四萬我肯定不包, 這個鞋廠有多大潛力你們心里也有數, 我若是承包下來,能給你們養活二三百人就已經不錯了, 四萬是絕對不可能滴,兩萬塊錢我倒是可以考慮考慮。” “成交!一年兩萬,鞋廠就承包給你了!” 江宇有些茫然,這就把鞋廠承包下來了? “孫書記!你這就拍板了?難道不應該在鄉領導會議上研究研究嘛?這樣是不是太兒戲了?” “嘿嘿!這個我們早就研究過了,有人出兩萬就把鞋廠包出去。” 江宇突然有一種上當受騙的感覺。 早知道這樣,他就是出1萬,說不定都能把鞋廠承包下來,畢竟鞋廠運轉起來,就能解決二三百人的就業問題。 “孫書記!既然要我承包,也不是不行,但是有些東西咱們得寫進合同,而且這個合同必須具有法律效果。” 八九十年代的很多合同,說不好聽的有時真的連一張白紙都不如。 比如你承包了某個企業,效益不好還沒事兒,一旦效益好了,甲方眼紅了, 隨便找個借口說收回就收回,乙方只能干瞪眼。 江宇可不希望這種事情發生在自己身上。 兩萬塊錢包下鞋廠,江宇心里還算滿意。 “原來你是擔心這個,放心!我在尖山這幾年保證不會發生這樣的事情。” “那您要是離開了呢?您若是高升了還好說,出現這種情況,你可能還會幫我一把,但如果您平調到別的鄉,我不就成孤家寡人了嗎!”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