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遵命!”旁邊的師爺道。 “這位小兄弟,你覺得,張大人這件案子判的怎么樣?”旁邊一百姓,向秦宇問道。 “比較高明。”秦宇說道。跟著他一起來的陸大新和陸大有兩個地道的農民,則是和其他百姓的表現一樣,情緒非常激動。 心中感慨萬千:《新大明律》真是太公平公正了。 身處法制如此公正的大明王朝,簡直是一種幸運。 高明?問秦宇的百姓有些不理解了。 “意思是說判的好。”秦宇道。 “哦,哦!”百姓點點頭。 “繼續下一案子!”張遇林道。 他這是要處理幾個案子?秦宇郁悶,不由得想起《三國演義》里面的典故來,劉備派張飛去視察,龐統管轄的百里小縣, 張飛到了之后,龐統在半天之內,把所有案子都處理完了。 估計也是,處理給誰看的吧。 “帶人犯!” 很快,幾名婦人,還有幾個身穿破爛,看起來像是跑江湖的人犯被帶上了大堂。 人群身上全部帶著傷,好像經歷過嚴刑拷打。 師爺直接陳述案情:“犯婦嚴氏,唐氏,蔣氏合伙販賣小孩數人,賣給江湖上跑雜耍的。跑江湖的將小孩毒成啞巴,然后讓其裝扮成猴子,在江湖上賣藝賺錢,” “有的打斷其手腳,讓其殘疾方便乞討。” “此案經過審理,證據確鑿。”張遇林道,“我大明王朝以前的大明律,就對販賣孩童者處罰甚嚴,更不用說現在了。” “無需上報刑部核準,買賣同罪,全部凌遲處死。” “剮他們十天,讓他們有足夠的時間,懺悔自己的罪過。” “好!” “大人判得好!”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