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盧家窮,會讓段思彤吃苦,但窮有窮的好處。 段思彤要真嫁過去,喬嵐肯定不能讓孫女吃苦,銀錢仆婦都會給她備上。 盧家勢弱,段家就能強硬一些,照顧好段思彤,讓段思彤不在婆家受氣。 這樁親事只能說是利弊都有! - 賴媒婆做媒多年,最會察言觀色,見這段家上上下下的人等著喬嵐發話,便知道這段家做主的是這位老太太。 賴媒婆聽人說,段家的老太太是京城大官人家的小姐。 她進屋到現在,老太太一個笑臉都沒有露過,怕是不大滿意這門親事。 看來盧家的媒人錢是拿不到了。 喬嵐思考了一會兒開了口:“嫁女兒是件大事,我們家得好好商量一番。” 賴媒婆趕忙賠笑:“老夫人,我不急的!您慢慢商量?!? 喬嵐帶著自家人回了后院,把段思彤和王氏喊到自己屋子里,就這場婚事的利弊說了一遍。 成親除了要看對方的家庭條件,更要看感情。 夫妻長期相處,需感情融洽,相敬如賓不如不嫁,虛情假意更是要不得。 這世道對女子不好,男人再娶沒什么影響,女子再嫁的風言風語可大了,嫁人必須仔細再仔細! 喬嵐:“要不把盧家的小子叫過來看看,彤兒要是覺得順眼,就跟他相處一段日子,反正你年紀還小,不著急定親。” 段思彤剛聽喬嵐說完盧家的種種利與弊,這會兒又轉到會面上,不禁雙頰通紅,“奶奶!這不太合適……” 喬嵐:“哪有什么不合適?嫁人是大事,得仔細看!做長輩的除了給你把關,更重要的是你的意思。你年歲小,成婚不急!要是看了一眼覺得喜歡可以處處,不喜歡的話,咱們可以不看!這是你的人生大事,你得自己上心!” 段思彤認真點點頭,雙頰的溫度逐漸褪去。 北靖的律例中有一條關于女子嫁人律法,極為嚴苛,是喬嵐記憶里自然涌現出來的。 這條律法不是催著女子嫁人,而是限制女子嫁娶的年紀。要求女子年滿十四才可出嫁,若發現童婚者,嫁娶雙方共同受罰,沒收田地。 相傳這條律法是靖文帝的親母親,當時的太后擬定的。太后出身杏林世家,年輕時還陪帝王上過戰場,嘗遍人間疾苦,救過無數病人,德高望重。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