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有錢的人好像能辦成許多事,有些事是普通百姓能想象的到,但肯定做不了的,還有些事情,則根本超乎了人的想象,是完全會打破一個人現有認知的。 對于金錢的肆意揮霍、在物質方面無節制的享受,這些只能說明在道德層面上的缺失;但挑戰公序良俗,甚至蔑視法律,則是觸及了社會的底線。 在梅州這個地方,當地百姓給它起了許多特別響亮的名字,但卻是一些聽起來滿是調侃意味的名字,“梅州國”,“梅州王”。 一個城市,怎么會承擔得了這樣的名字呢? 在這里,只要有權,或者有錢,就一定可以過上人上人的生活,就可以過上為所欲為的生活。 從當年梅州發生過的一件事上,這種情況就可見一斑。 盧笙畢業的很多年后,梅州一高中曾經發生過一件轟動全城的命案。 一個高中生在晚自習回家的途中,遇到了兩個劫匪,這兩個劫匪其實不是什么社會閑散人員,他們也是梅州一高中的學生。 他們家世很好,本不缺錢花,但他們從小嬌生慣養,完全已不是青年人該有的模樣。 他們出來搶劫,不過是為了尋求刺激而已。 最后這三個人在街頭發生沖突,兩個劫匪拿刀捅死了那個學生,不過要說是誰砍得那致命一刀,則根本無法辨別。 兩個家庭商量,一家的孩子頂罪,另外一家人拿錢。畢竟一個孩子坐牢總好過兩個孩子都進監獄。 而這樣的主意,怎么會是普通百姓隨隨便便想出來的呢?梅州司法部門的一些公務人員,在其中起到了重要的推動作用。 但兩家人誰也不缺錢,誰也不愿讓孩子去牢里受罪,最后只能通過抓鬮的方式做了決定。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