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頁 第二份是切口形態鑒定。通過對現場斷繩切口和在現場找到的那把殺豬刀刀口進行比對。繩子上的切口和那把殺豬刀的切口相一致。足可證明繩子是那把殺豬刀割斷的。 為了進一步印證牛峰所宰殺且正在出售的肉豬是否為小男孩兒張彤彤家的豬豬,公安機關對牛峰所出售的豬肉取樣作了DNA鑒定,與小男孩張彤彤家飼養的母豬DNA一致。 “那我的兒子已經死了,怎么能證明這頭豬就是我兒子偷的呢。完全有可能是其他人偷豬之后賣給我兒子的嘛。”牛三見因為與劉翠蘭打官司也積累了一些訴訟經驗,他仍然不服的說。 原文&來~自于塔讀小~說APP,&~更多.免費*好書請下載塔~讀-小說APP。 “我說老牛啊,你認為我們公安機關沒有徹底調查就直接斷定你兒子牛峰是盜竊犯嗎?這里還有兩份鑒定報告,剛剛出來的,你再看一看。”恰在此時,牛三見說的這句話,被剛剛推門進來的刑警大隊長蘭劍聽見了,他把手中的幾頁紙又遞給了牛三見。 一份是張彤彤家現場勘察報告。公安機關在現場取得腳印,鞋印若干。在扣豬的槐樹干部取得了指紋五枚。經專家鑒定,其中的腳印有一部分是牛峰的,五枚指紋中有三枚是牛峰的,另外一枚是孔飛的。另一枚沒有查出是誰的。 “就是沒有我剛才拿來的那幾份證據,老牛啊,你想一想,有賣豬還贈送殺豬刀的嘛?而且還是個盜竊犯,將自己剛剛盜竊使用的作案工具也一并贈給買家,這事兒你見過嗎?”蘭劍道。 牛三見是越看眉頭皺的越緊…… …… “經合議庭合議,原審判決并無不當。上訴人在見證時沒有任何可以參照的視頻或談話資料。故此,判決如下: 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判判決為終審判決。閉庭!”江琪朗聲宣判道。 第(3/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