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你自己做錯了什么,你自己難道還不知道嗎?我們是臨海縣公安局的工作人員,這是我們縣局的拘留決定書。你因涉嫌盜竊,被拘留了。請你在拘留證的這個地方簽個字吧!”那個高個子的警察。把剛才拿著的那張紙和1支簽字筆遞給了巧兒。 “盜竊?你們搞錯了吧?巧兒可是個實在的丫頭啊,她不可能做這種事啊。”李大忠趕忙上前1邊接過孩子,1邊很不滿地問。 “不可能搞錯的,我們昨天上午就接到了事主徐玉萍的失竊報案,我們反復勘察了現場的鞋印、指紋,經過反復比對,才最終確認了張巧兒為本案的犯罪嫌疑人,然后通過手機技術定位跟蹤,才找到這里來的!而且她的盜竊數額巨大,高達3十萬之巨。我們必須對她采取強制措施。”那名高個子警察解釋道。 “巧兒,你,你——”李大忠將疑惑的目光移向了巧兒。 pp<>>! “沒事,表大爺。現在我們都搞不到錢了,我沒有辦法,只好偷孩子她奶奶的錢了。為了明明,我愿意去坐這個牢!我從偷錢的那1刻起我就做好了坐牢準備!只是我不知道會來的那么快。表大爺,孩子就交給你和阿蠻了。你叫阿蠻1定要把孩子照顧好,只要孩子們能得到幸福,我就無所謂了。”巧兒的眼中泛起了淚花,她紅著臉低下了頭。 “娘,娘,警察叔叔,你們不能把娘帶走,娘是好人吶。”明明從床上跳了下來,1把抱住了那個高個子警察的大腿。 “明明,聽娘的話,放開警察叔叔,警察叔叔帶娘去談個話,娘馬上就回來了。”巧兒趕忙拽開了明明。 “對不起,孩子不懂事。”巧兒1邊道歉,1邊在拘留證上簽上了自己的名字,然后伸出雙手,配合兩名警察,戴上了手銬。 “沒事的,孩子嘛。我們不可能跟孩子計較的。”那個高個子警察向巧兒點了點頭,然后拽著巧兒的1只胳膊,把巧兒帶離了醫院。 “怎么了?”聞訊趕來的孫成春,看著兩名警察押著巧兒遠去的身影,問李大忠道。 …… 濱江省監獄。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