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2003年3月1日上午9時,艾縣法院民事審判庭正在該院第8法庭開庭審理艾縣機械廠訴齊小紅等工亡待遇案。 “張小5不符合工亡認定的條件。現在艾縣公安局刑警大隊已經將張小5遇害案立為刑事案件,經過專家痕跡鑒定,撞痕和撞擊部位符合故意犯罪的特征。經調取監控該車是從千里之外的江北濱江省經過長江大橋來到江陽省艾寧市的。其1路走來沒有離開國道,說明其為專門的犯罪工具。在這種情況下,艾縣勞動仲裁委員會裁決支持了齊小紅等人的工亡賠償請求,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請求人民法院依法判決齊小紅等被告不享受工亡遺屬待遇。”顧得軍發表起訴意見道。 張小寶律師受阿蠻的委托,仍然作為齊小紅等被告的代理律師參與本案的1審程序。 “艾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裁決符合法律規定。請予維持并照此判決!”張小寶簡要的答辯道。 經過1個多小時的法庭調查和法庭辯論,艾縣人民法院依法維持了艾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裁決,并參照該裁決作出了相同內容的判決。 同1天,云濱市臨海縣。濱江東明律師事務所。 “季主任,我確實不適合干律師。我的性格過于清高。君子不食嗟來之食,志士不飲盜泉之水。我來和你商量商量,我下1步該怎么辦?”馬春1臉愁苦的神情。 “你現在兩個孩子,都在上學,家里花錢的地方太多。聽說你老婆上星期已經起訴到法院要和你離婚了。馬春吶,我就搞不明白了。你是個碩士學位的研究生,目前在我們這個小小的縣城,已經是最高學歷的律師了。論水平你應該是數1數2的!怎么能沒有案子做呢?”季東明的臉上也寫滿了迷惑不解。 “現在臨海的兩家法律咨詢事務所的業務比我們律師都高。但是要到他們那里拿案子做,就得給他們回扣。1個案子辛辛苦苦做下來賺不了幾個錢。律師事務所不得擺攤設點,但他們卻到處擺攤設點。”馬春憤憤不平地說。 “我和阿蠻都沒有到他們那里拿過案子,案子不也是很多嗎?”季主任道。 “純粹依靠自己的辦案名氣贏得充足案源的律師也有,但能有多少呢?”馬春反問道。 “那兩家法律咨詢事務所案子又都是從哪來的呢?”季東明問。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