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轉眼到了一九九九年十月十五日,云濱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開庭審理牛三見與劉翠蘭均提起上訴的土地糾紛一案。 …… “本案屬于侵權糾紛,而不屬于土地權屬糾紛,針對的是劉翠蘭非法侵占我方的承包土地。雙方承包的土地界址清楚,權屬明確,本案不存在土地的所有權或使用權糾紛。原審法院屬于適用法律錯誤,應予糾正。”上訴人牛三見的代理人錢眼開的語氣中充滿了憤怒和不滿! “我方沒有侵占對方的任何土地,對方純屬無理取鬧。一審法院應當駁回對方的訴訟請求,而不是裁定駁回對方的起訴。”上訴人劉翠蘭的代理人劉大權的語氣中充滿了十分的無奈。 “牛三見,你無辜告我!你要承擔一切經濟損失。法庭難道都是你家的嗎?”牛翠蘭吼道。 “雙方是否有新的觀點和新的證據向本庭提供?”審判長江琪用目光掃視了一下雙方當事人。 “沒有!”雙方均答道。 “本院認為雙方上訴所講的道理都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雙方發生糾紛的基礎仍然是土地的使用權和所有權爭議。一審裁定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故裁定如下: 駁回上訴,維持原裁定。 本裁定為終審裁定。閉庭!”審判長江琪敲響了法槌。 “就這就完啦?法官同志,我沒有占對方的土地,對方告了我,他應該承擔什么責任?”劉翠蘭向收拾材料,正準備離開法庭的江庭長問道。 “本庭無可奉告!”江琪收拾完材料,轉身離開了法庭。 “劉大權,你作為一個代理律師,一共沒有給我說五句話,你這是應付差事還是來開庭的呢?”劉翠蘭用一種不屑的眼神盯著劉大權。 “該說的我都說了,你還叫我怎么辦呢?”劉大權十分無奈的說。 第(1/3)頁